调研情况:
2019年 11月19日,江苏省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在南京签署部省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江苏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部省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围绕江苏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建设方案,创新政策支持,共同推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和“四化同步”发展。同时,省委省政府也提出了“2022年苏南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在此背景下,我们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模式将在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大框架中走进了新时代,为此,本人结合从事金融工作近三十年的工作经历,就如何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推动江苏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出如下建议:
一、金融服务江苏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初心使命 2019年春节假期后的首个工作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就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基本原则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明确:到2035年,基本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到2050年,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政策体系、产品体系全面建立,城乡金融资源配置合理有序,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全面实现。
二、金融服务江苏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坚实基础以江苏省苏州市为例,据市金融监管部门的资料,苏州市这些年一以贯之、多措并举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一是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加大信贷支持乡村振兴力度,2018年底,全市共有法人农商行5家、村镇银行6家,各类银行在乡镇设立网点758个;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达81家、涉农镇(街道)覆盖率达78%。二是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苏州广大农村地区ATM“村村通”工程全面建成,苏州成为全国第一个ATM行政村全覆盖的地级市。三是有周到的服务品牌。相继开发了面向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农发通”“金农贷”“惠农贷”等产品,推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其他高效设施农业保险等39个险种。四是有创新的服务亮点。2019年8月18日,苏州市乡村振兴建设引导基金正式设立临湖和望亭两支子基金,总投资规模达8亿元。2019年10月19日,中国银行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与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签署银团贷款合作协议,以永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体,两家银行提供总金额9.85亿元贷款,贷款期限为10年,成为我国金融行业给予农村经济合作社的首笔也是最高金额的项目贷款。
问题分析:
目前,在实际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推动江苏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江苏省各种金融机构众多,这些年也开发了一系列服务城乡一体化和乡村振兴的的项目,但是服务精准化精细化程度仍不高,接地气的产品不多,形成规模品牌效应的产品基本没有。很多银行都有乡村振兴相关的贷款业务,而且很多涉农贷款都引入了担保公司、保险机构、财政补偿基金等的担保,但由于贷款期限、担保期限和对应的涉农业务经营期限不匹配,再加上由于缺乏良好的信用评价体系,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市场存在着典型的信息不对称与风险规避问题,导致商业金融不愿涉足、合作金融不敢涉足、政策金融无法涉足的尴尬局面。
2.服务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江苏省各部门、各地区围绕城乡一体化和乡村振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资金碎片化、竞争同质化、政策部门化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缺乏整体规划,缺乏政策协同,合力难以发挥,既制约了金融对“三农”的投入,也影响了“三农”工作的整体成效。
3.服务供需有待进一步平衡。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无论是产业提升、基础优化,还是环境整治、农民增收,都会涌现出旺盛的资金需求。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需求是巨大的,也是多样化的,但“融资贵”“门槛高”“担保难”“手续繁”“贷款慢”等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着农民、个体户以及小微企业主。这是农业农村有效融资载体明显缺乏,融资难和金融机构难融资并存。这是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承载能力不足、农村环境提升的融资渠道不畅、农村消费主体的金融意识和能力不强。如果现在很多银行都有很大一笔支持乡村振兴的资金,但是由于农业企业不同于工业企业,农产品大都是就地加工,加工程序相对简单,企业厂房规模小,抵押物少。
具体建议:
金融服务江苏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对策建议:
1.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将党建融入乡村振兴和推动江苏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中,把提升服务质效作为深入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围绕小微企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重点群体,利用金融科技创新产品与服务,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为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贡献力量。
2.加强政策引导。坚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对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金融窗口指导和政策引导。比如健全完善涉农担保业务政策,提高补偿基金和保险的赔付比例、放宽抵质押物的范围和抵质押比率、适时调整对银行涉农贷款的期限管理等。不断加大对乡村振兴起重要作用的农村产业融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旅游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主体、新业态在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速度,助力“三农”转方式、调结构、增收入。
3.提升服务质量。坚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用途从农业生产领域拓宽至农副产品加工和流通、消费等领域。放开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贷款限制,有效满足涉农企业的融资需求,使金融公共资源配置优先向“三农”倾斜。化业务流程,简化后续赔付手续、流程,提高商业银行拓展涉农业务、发放涉农贷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