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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5 关于进一步推进江苏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的建议
日期:2020-01-15 提案者:孙晓青等2人

调研情况:

江苏自贸区及南京、苏州、连云港3个片区的揭牌,标志着江苏正式开启以自贸区引领全省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战略高地的新征程。自贸区的独特精神在于开放和创新,具体体现为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这其中,金融承担着重要的支持和推动作用。对此,《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提高境外投资合作水平、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和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

问题分析:

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是江苏自贸区投融资改革的目标和导向,但从对接国际服务新规则、探索金融改革开放新经验, 以及中央提出的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试验区改革模式等战略要求来看,目前江苏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仍任重道远, 面临诸多挑战。

一、金融产品与服务与实体企业要求存在差距

自贸区金融创新的核心是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跨境投融资便利以及金融服务业开放,需要紧密围绕区内外企业开展跨境贸易和投资的多元化需求, 积极探索金融方式的创新,但在实践中, 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与实体企业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金融发展缺乏跨部门协同监管

随着中国金融发展, 金融的机构、业务、产品、市场等种类日益繁多, 涉及的领域也日趋多样,而当前自贸区内跨部门协同监管合作缺乏明确的权利义务以及约束惩戒机制,共享信息有限,这就对加强跨部门协同、实现数据共享、不断探索新兴领域监管思路和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进出口企业特别是新兴外贸产业缺乏落地载体
    自贸区大力展开业务的最大的困境是没有载体,这个载体即综合保税区。作为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综保区可以实现入区退税、进口保税、进口免税和免保证金台账等,有效缓解了诸如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企业的资金压力,同时在通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方面也有诸多便利。但由于缺乏综保区载体,使得跨境电商在自贸区无处落地,无法共享自贸区政策红利,这一困境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着跨境电商及其相关产业发展,难以形成产业集聚。

具体建议:

江苏自贸区的金融创新,应充分借鉴兄弟自贸区的经验和做法,着力推进切合江苏实际的个性化改革措施,直击进出口企业及金融机构真实需求,布局各类金融业务,尤其是在离岸金融交易、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跨境信用担保、国际贸易融资等类金融业务的深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