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近年来,我省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解决了保护区内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完成了国家下达的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任务。
问题分析:
但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水质状况不容乐观,尤其是太湖等湖库型水源地,总磷指标达标难度较大;
二是各地对应急备用水源地重视不足,“重在用,轻应急”现象比较严重,不少应急备用水源地存在超标现象,一旦遇到突发情况,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三是农村分散型小水厂依然存在,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管理相对薄弱。进一步促进全省饮用水水源地提质达优,对于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建议各地、各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好城乡饮用水水源地。
具体建议:
1、全力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属地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对本行政区域的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管理与保护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推动水源地保护工作。
2、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水源地、自来水厂、用户水龙头等水质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公开。有条件的地方要建设水质生物预警监测系统,提升水源地监控预警能力。
3、优化湖库型水源地水质评价方法。建议湖库型水源地增加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替代总磷、总氮营养型指标,以解决河湖指标不衔接问题,更为客观合理评价湖库型水源地水质状况。
4、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优化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布局,除单一水源的城市(县城)外,综合采用供水管网联通,互为备用等方式来保障供水。加强日常管理,应急备用水源地要按在用水源地同等要求、同等力度实施管理。
5、加快推进区域供水入户力度。建议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进村入户,加快建设布局合理、配置均衡、覆盖城乡、进村入户、量质保证的供水基础设施体系,围绕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加快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做好乡镇、农村水源地及“小水厂”关停并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