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民营经济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全省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吃苦耐劳、敢于拼搏、勇于创新的优秀民营企业家,总人数约在500万左右。这批苏商手中积累了雄厚的资金,据估算,我省民间资本总额大约在二万亿左右,并在近年来形成逐年急速的扩大。作为一支重要的投资力量, 民间资本投资额占社会总投资的比重逐年增加,在我省各地的智慧城市、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民间资本对于我省的经济发展作用正在逐步扩大,重要性越来越得到凸显,目前已经成为我省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一支生力军,成为我省资本市场运行的重要支持力量,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问题分析: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加深的影响,我省民间投资呈逐年下降趋势,特别实体商贸业、实体制造业等实体经济领域中民间投资下幅明显。造成我省民间投资下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既与主观上的民间投资信心不足有关,也与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周期的规律作用、民间投资基数过大、传统产能过剩、投资机会相对较少、部分数据未能纳统有关,与一些民营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对经济新常态适应不够有关,还与信息不对称、政策落实不到位、整体投资环境仍需改善密切相关。具体表现如下:
1、未来经济预期转淡,部分企业不敢投。
2、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部分企业不愿投。
3、承接产业转移影响,部分企业往外投。
4、政策信息的不对称,部分企业不懂投。
5、融资难融资贵依旧,部分企业没钱投。
6、营商环境还需优化,部分企业不好投。
具体建议:
民间投资是是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要继续保持在全国先进水平,必须要在政策上创造更加优越的环境。我省急需出台对新旧36条落实政策的细节支撑,出台具体、细化的一揽子政策,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全面激活江苏民间资本,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使民间资金成为江苏“十三五”投入的一股重要力量。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改善民间投资收益预期,让民资“会投入”。一要积极吸引民间投资大举进入收益率比较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及垃圾处理、交通运输和水利工程等项目。二要积极引导民间投资扩大对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投入,制定并落实土地优先安排、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政府基金跟投等扶持措施。三要制定扶持发展江苏民间投资方面的优惠政策,使本地民间投资与外来投资享有平等待遇。
2、加强民间投资项目策划,让民资“想投入”。在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领域加强策划,推出一批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将绣球抛给民资,大胆创新BOT(建设—经营—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OO(建设—拥有—运营)等民间投资运作方式。在市政公用事业方面,推动各地对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及垃圾处理、公交等项目,可通过转让经营权或部分股权等形式推向市场,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在社会事业方面,根据我省各地在建或计划新建的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可按补偿投资成本加合理盈利原则,确定投资回报分成比例,吸引民间投资参与建设。
3、加强民间投资平台建设,让民资“能投入”。一要突破民间投资准入方面的各种“隐形壁垒”。各相关主管部门要把国家、省颁布的扩大民间投资实施意见变成具体的可操作措施和配套办法。二要通过建立投资信息发布平台,方便民间投资者了解、选择、对接和实施项目;鼓励各地设立专门为民资投资服务的信息中心、投资咨询中心。三要每年结合苏商大会举办民间资本投资洽谈会,促进政府推介项目与民间资本的有效对接;四要积极建立和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公共投资基金,吸引民间资本转流到实体经济领域。
4、加强民间投资环境营造,让民资“敢投入”。一要切实完善投资环境,简化投资手续和程序,清理、规范各类收费项目。各地要设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各项合法权益。二要拓宽民间融资渠道。特别是要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鼓励民营企业上市、发放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