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大运河不仅是我国“第二条黄金水道”,也是闻名世界的文化遗产。国家大运河文化公园建设方案的颁布,以及我省“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决定”的施行,既是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史无前例的发展机遇,也是保护与传承的新挑战。
问题分析:
一是一些地方利用“世遗”名片的意识强,而保护的责任意识不足,对遗产资源过度利用;二是在大力发展运河文旅产业中,重拆迁建设“新文物遗址”,轻环境保护和文物维修,新建的“运河馆”(博物馆、文化馆、展示馆的总称)标准低;三是京杭大运河航运超负荷运行,一些船闸老旧,航道设施、岸线保护、水体质量存在多重安全隐患;四是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与治理运行不畅,涉及省里多个行政部门,重大问题协调难度较大,综合执法机制尚未形成。
具体建议: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加快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江苏是制定全国首部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地方性法规的省份,需要省各相关部门与大运河沿线城市结合实际、对标找差,解决好《决定》精神的有效落地问题,形成项目建设与治理体系建设同步推进机制。同时,指导沿线城市制定地方法规或出台相关实施办法,逐步形成融治理、建设、服务为一体、人民美好生活所需的新格局。
2.着力建设江苏版运河文化公园。建设国家文化公园,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掘好、利用好丰富文物和文化资源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大运河文化公园建设,要以国务院《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精神为指导,在省级层面做好规划与统筹,以“运河馆”建设、生态保护和湿地建设、水利和航道工程建设、古运河工程和遗址保护等方面为内容,着力以经典之作呈现千年运河深厚底蕴,以精品项目焕发运河生机活力,奋力打造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样板工程,努力为全国提供“江苏经验”。
3.整体谋划、差异化定位、科学指导运河古街(小镇)创建活动。运河古街、运河小镇既是大运河文化高地的重要组成,又是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节点。为调动各地积极性,共享“千年运河”文旅品牌,同时要切实防止“千镇一面”,简单拷贝复制等问题,建议全省整体谋划、形成特色,指导运河古街(小镇)科学开展创建活动。要统一制定包括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文旅产业规模等内容的创建标准,统一设计运河古街(小镇)Logo标识,推动运河文化保护的监督工作从省级层面有效延伸到街区、镇村和重要节点。
4.整合资源、优化布局、科学引导各地“运河馆”体系规划。大运河文化的申遗活动和文旅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各地“运河馆”的建设热潮,但要避免重复建设。建议在省级层面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科学引导。一是在省级层面规划全省运河馆的场馆体系,形成“国家级馆+省级馆+市级馆+景区(社区、单位)馆”的场馆框架;二是重点指导“运河之都”——苏州、扬州、淮安三地兴建国家级“运河馆”,展示独具特色的吴越文化和淮扬文化,支持沿线城市建设一批不同主题、各具特色的省级重点“运河馆”;三是鼓励运河沿线城市的景区、单位、社区建设体现当地文化特色的小规模场馆,传承文化、寓教寓乐,造福当地居民。
5.切实关注航道安全隐患,精准落实防范措施。面对大运河航道超负荷航运和岸线、水体、环境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急需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一是借鉴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统一的运河航道管理体制和机构,实行全面管理,制止沿河岸地随意设置(建设)码头港口、河网入口等行为;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改造、修复破损的航道设施,加强航运建设与治理;三是加快淮河出海航道(淮河入海二期)工程建设,该航道可视为“淮海运河”,分流苏北京杭大运河的航运压力,缓解超负荷运行带来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