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我省约2/3的重化工产能集聚在长江两岸,长江江苏段年船舶散装危化品运输量近8000万吨,占全国运输量的26.4%,居全国第一,同时江苏沿江分布有3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将对沿江饮用水源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巨大影响。协调沿江危险货物的经济、安全和环境效益,尽可能减少沿江化工产业“双刃剑”的不利影响因素责任重大。
问题分析:
1.沿江化工产业及危化品码头布局有待优化。近年来江苏化工产业布局以长江为中轴线向苏南、苏北两侧延伸,以沿江、沿海区域化工产业带为重点的布局战略调整已基本完成,以化工园区为载体的产业集聚发展态势明显,90%的石化产业分布在沿江地区,沿江地区已成为江苏化工产业发展的核心区。长江江苏段近170个危化品码头作业品种,中等风险影响以上超过90个,包括混合芳烃、三甲苯在内的危险品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集中分布在长江沿线,多座危险品码头分布在长江岸线上,部分危货码头不在化工园区内,部分港区存在一年以上未作业货种,未经重新评估,此类货种一旦临时作业,风险较大。
2.内河船舶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一是沿江港口码头普遍缺少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和公共接收点。船舶污染物不能够实现与市政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无缝衔接,接收并送交上岸集中处置比例仍然较低。目前主要依靠社会力量进行水上接收,存在“二次污染”风险。二是仍有很多运输船舶的生活污水处于直排状态。具体表现在小吨位运输船舶和老旧船舶,而且现行法规规范对船舶防污染配备要求存在空白,从船检审验的源头把关到海事现场的日常检查都没有到位。三是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市场准入门槛较低,现行标准是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禁止进入长江干线,而且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监管措施不足。
3.水上应急救援力量相对薄弱。虽然港口船舶危险货物应急预案基本齐备,但目前在应急队伍、应急设备建设以及危化品应急方面较为薄弱。一是沿江尚未建立起长江化学品泄漏防污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未将分散在码头等企业的应急队伍进行有效整合;二是水上救援队伍专业化、现代化程度不高。缺乏消防艇、塔中抢险救援等救援装备。针对沿江化工企业应急救援,缺乏大功率远射程泡沫机、化学事故救援车等。目前,应急设施设备主要依靠各危险货物码头单位和部分防污染作业单位,长期存在分布散、规模小、能力水平较差的问题;三是危化品应急能力尤其薄弱,现有应急设施设备主要是针对油类泄漏,但沿江化工企业作业污染危害性较大的危化品种类繁多,还有其它易溶于水的危化品,一旦发生泄漏,现有应急手段难以救助。
具体建议:
1.大力优化沿江化工产业及危化品码头布局。依法依规推进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大幅压减低端落后化工产能,不断优化沿江化工产业和危化品码头布局,从源头上管控、治理污染,充分彰显生态优先、绿色治理的观念。通过严格控制港口危险货物增量,推动沿江港航经济升级和持续稳定发展。
2.加强内河船舶污染法制体系建设。一是加快进度在辖区内港口、码头、装卸站统筹规划建设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的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在建、新建码头的污染接收设施则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并作为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二是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个部委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借助信息化手段,在全省推广使用船舶水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运行机制,并加强船舶污染物流动收集船的运行管理;三是提升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市场准入门槛,争取逐步转向全面禁止单壳化学品船、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对载运毒害性等高污染、高危害性货物船舶实施专船专运,避免洗舱产生污染物,同时实施对危化品运输船舶的跟踪联网监控,及时淘汰险情事故发生率高、船舶安检滞留高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设定强制退出市场机制;四是加速江苏水运LNG应用发展。努力争取船舶应用LNG清洁能源的财政补贴政策,结合各地辖区实际,新建设1-2处LNG加注站和流动加注。
3.切实提升危险货物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相关要求,加快港口危险货物应急力量的建设。一是推进应急力量整体性建设。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化工专业队和专业防污染应急队伍建设,增配专业应急设备。二是推进应急力量区域联动,提升应急响应能力。沿江各地区亟需完善协同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专业化应急队伍和危化品泄露应急库,以化工园区、港区为单位,协调组织同一作业区内化工园区、危险货物码头、大型化企,建立完善港口污染应急联动指挥体系,整合分散的应急资源。三是加强应急演练,推进应急力量前瞻性建设。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快捷反应能力。适时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合理安排和补充应急力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