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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6 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绿色信贷的建议
日期:2020-01-13 提案者:农工党江苏省委

调研情况:

近年来,我省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抓手,支持环保设施建设初见成效,但同时也遇到了诸多制约因素亟待破解。

问题分析:

当前绿色信贷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融资总体需求与信贷投入匹配度不足

不少环保基础设施比传统产业项目技术更为先进、复杂,涉及多个学科领域,对资金需求量远高于传统产业。

(二)项目融资阶段差异性需求与信贷产品匹配度不足

从已建成项目分析,项目在各个阶段对融资需求量也不同,银行机构还仅限于关注一些重大的环保基础设施项目。

(三)项目融资多元化需求难于满足

虽然已建成的一些项目企业也涉及债券、证券和租赁等多种融资渠道,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的企业占比分别超过90%,股权、租赁等其他融资不足10%,对银行信贷融资依赖较高。

 具体建议:

(一)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环保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建议以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为依据,研究制定绿色金融支持环保基础设施的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明确总体目标、支持标准、扶持范围以及金融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着力提升金融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优化资源配置、防控环境风险、引导企业行为的功能,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环保基础设施的政策体系。

(二) 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机制

一是完善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强化发改、经信、财政、环保、土地、金融等部门及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协同及信息共享,通过政银企座谈会、专题推介会等多种方式,引导更多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环保基础设施等绿色产业发展和产业链整合;二是加快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环保信息与工商社会信用信息及央行征信系统等征信产品关联共享,设立信息库并将其中的环保基础设施项目予以分级标注,加入量化的、统一的环境风险评估标准;三是建立考评机制。出台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发展支持环保基础设施在内的绿色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做好项目的后续跟踪评价工作,及时筛选出不符合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并予以提示,及时兑现奖惩,激励绿色金融发展。

(三)创新绿色金融支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机制

一是结合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设立生态基金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金融产品及金融衍生品,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的多样化金融需求;二是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提高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企业的授信额度,把资源循环利用、污染物排放等指标纳入贷款审批体系,探索实行结构性的差别利率政策和再贴现政策;三是按照扶优限劣原则,加大对资源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相关产业、企业和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并调整压缩授信,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四)拓宽绿色金融支持环保基础设施发展融资渠道

一是积极引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关的各类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开发研究与推广应用;二是大力推广PPP模式,丰富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出资人或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合作人的组成成分,提高其支持效率和实力,通过发展互联网金融、设立绿色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发行绿色债券、挂牌新三板等方式融资;三是积极整合各类扶持、奖补资金,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所有权的前提下,创设行业发展担保基金或与保险机构联合开发保险产品。四是作为配套政策,各地应建立涉及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招投标、监理等环节的绿色联动审批通道,依法简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