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推进工作机制,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现代农业发展,全省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成效不断显现。
一是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建设深入推进。启动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省级年均预算投入1亿元选择10个左右县(市、区)整县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通过2-3年努力,建立县域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是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日益强化。持续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鼓励引导秸秆离田利用,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争取中央资金在近20个县(市、区)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支持养殖场建设沼气工程及配套“三沼”利用、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有机肥加工和小散养殖场(户)畜禽粪便集中收集处理中心项目,初步形成以三沼利用、有机肥加工、发酵床生态养殖、畜禽粪便集中收集处理中心为主要模式的利用格局。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我省列入中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试点省。
三是畜禽养殖布局不断优化。全省13个设区市、78个涉牧县(市、区)均出台了养殖布局优化方案,全省进一步科学调整划定畜禽养殖适养、限养、禁养区。
四是化肥农药减量逐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向经济作物拓展,实施菜果茶有机肥替代行动,开展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创建,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7800万亩次左右,全省化肥使用用量比2015年减少4%。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全省建立169个绿色防控示范区,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
问题分析:
一是农牧脱节种养循环不畅。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粪便等废弃物综合利用,而通过农田土壤消纳、有效还田利用是最经济、最有效的途径,但受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经营主体分离的限制,养畜的不种地、种地的不养畜,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发育滞后。种养循环不通畅已成为当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要制约瓶颈。另外,“水十条”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加大了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整治力度,划定禁养区并关闭了一批规模养殖场;受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制约,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多为关闭少有搬迁,非禁养区新、扩建养殖场用地很难落实到位,非洲猪瘟防控疫情发生后,我省相当数量的小散养殖户也逐渐退出养殖。对比发达国家比如荷兰、丹麦等畜牧业的比重占到整个农业的70%以上,苏南地区仅仅占15%不到,而且呈持续下降趋势。这些阻碍了农业绿色发展“生态循环、种养结合”进程,种养结合之一的“养殖产业”份额急剧下降,直接导致有机肥来源的减少,随之可能带来的是化肥替代有机肥等“逆绿色发展”问题。
二是农田废弃物循环综合利用面临挑战。随着设施农业发展,我省农膜地膜使用量呈上升态势。当前,废旧地膜回收机械适应性较差、效益低,加之农民对废旧地膜残留危害认识不足,市场化回收处理利用运作机制尚在探索阶段等原因,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在我省还是一块短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面,无论是财政资金投入还是各地重视程度,目前仍然主要聚焦于直接还田、着眼于不烧,在离田收储利用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和产业化开发程度亟待加强,目前市场化运作机制还不完善。从省级下达常州的年度支农资金看,秸秆机械化还田资金500万元左右,而秸秆资源化利用资金200万元左右,相比而言,秸秆资源化利用的扶持力度仍然较小。
三是生态循环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的基础资源条件相对脆弱,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污染,尤其是镉、汞、砷等重金属通过大气沉降、水体循环、固体废弃物排放等途径逐步向农产品产地环境扩散。
四是生态循环农业的市场化激励机制亟待完善。一方面,农产品优质优价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生态循环农业生产者虽然在部分闭合供求链内,能够实现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实际价值,但这类产品尚未得到市场普遍认可。另一方面,采用绿色生产技术的环境效益还不能显化为经济效益,相当一部分农业生产者仍然选择通过高投入、高消耗以追求高产量。以水稻种植为例,有机肥比化肥投入亩均成本约1.5倍,且施用成本同时增加,在没有品牌附加值或明显销售优价的情况下,较难推广。
具体建议:
强化系统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绿色兴农,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模式,努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布局。建议按照全省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意见要求,结合“十三五”规划实施、“十四五”规划制定,在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多规融合框架下,进一步强化对农业发展空间的保护利用。优化调整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产业内部结构,形成产业相互依存、相互融合、物质多级循环的产业结构。依据“三R”法则,积极探索构建农业循环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各产业中间产品和废弃物的相互交换、相互连接。鼓励农业生产主体通过种养配套生产、农作模式创新、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途径,实现主体小循环。通过农牧对接、沼液利用、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等节点建设,构建种养平衡、产业融合、物质循环格局,实现片区中循环。以区域为单位,统筹布局农业产业和有机肥加工、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等配套服务设施,整体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区域大循环。
二是加强循环利用技术支撑。建议产学研推多方合作,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探索多元化、立体式、组合型资源化利用方式,提高综合利用效益。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学术、技术、研发优势,对接发展农村有机废弃物能源技术和产业,实现农村各类废弃物的协同处置和高效利用。设立农业科技专项,实现系列创新技术的产出与集成,建设一批农业废弃物田间收集-清洁热利用、沼液有机肥种植、农业投入品回收、农村代谢共生产业等示范基地。组织制修订相关标准,完善相关技术规范,提升资源转化利用效率。
三是压实环境污染主体责任。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区别粗放管理模式的农业生产,却在经济效益的角度处于劣势,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因此,必须传达“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压力,生产主体必须承担起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遵循约束和激励原则、利益“对称性”原则,切实体现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将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尽可能内化为企业的成本;体现“排污要成本,治污有效益”的要求,加大对违法企业的责任追究,约束和激励环境治理主体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四是更加精准制定支持政策。生态循环农业是一项需要客观分析、精确判断、聚焦发力的系统工程,政策的制定更要精准。以“生态补偿政策”为例:现行政策下,某一地区水稻田越多,地方承担的生态补偿资金就越多,生态补偿某种程度上变成了生态惩罚,所以建立一定合理区域的内部生态补偿机制非常必要。比如以沿太湖区域,或苏锡常范围为一定区域,综合考虑国土面积、经济发展、人口总量等因素,以县为单位,确定各地水稻田保护面积任务,而不仅仅按照现有水稻面积考虑本地范围生态保护;同时应对生态补偿保护不能达标的地区,考虑对区域内其他达标地区进行相应生态补偿。以此类推,政策制定与落实必须考虑各类综合性因素,从地方实际从发,精准制定用地、用电等配套政策,有针对性的给予政策倾斜,保证政策落地有效,工作推进落实。
五是持续加大宣传培训引导。建议强化政策宣讲、技术业务培训等工作,特别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和重点镇村,宣传生态循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作用和意义,激发其改变生产方式、生活环境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