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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9 关于加强对未成年人霸凌事件进行司法干预的建议
日期:2020-01-14 提案者:唐华新

    调研情况:

    近期,媒体曝光多起严重的未成年人暴力与欺凌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虽然对这些孩子已进行调查、处罚和教育,但明显感觉司法苍白无力,根本不能起到惩治、威慑的作用。 

    问题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年满14周岁才能承担涉及8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法律责任,而这意味着即使达到14周岁,绝大多数校园欺凌行为也不可能进入司法处理程序。为此建议在省级层面上对不够刑事处罚年龄的未成年人制定司法介入程序与处罚标准。

    具体建议:

    1、有公安机关强制监视与教育,通过司法程序、根据情节轻重对犯严重过错、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设置3个月以上的强制并进行心理治疗和疏导。

2、对青少年暴力、性羞辱、团伙欺凌等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进行6个月以上的留置,并进行强制的法制教育、心理矫正等。

3、对严重违法的未成年人经司法判决后进入工读学校进行惩戒教育并督促完成相应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