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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关于加快建立我省铁路运营补亏机制的建议
日期:2021-01-29 提案者:常青

调研情况:

随着“以我为主”战略的全面实施,我省高铁建设实现跨越发展,到2020年底,我省铁路建成里程达4024公里,其中高铁2035公里,分别比“十二五”末增加46.1%、136.9%,高铁里程跃升至全国第三位,“轨道上的江苏”主骨架基本形成,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巨大溢出效应,与此同时,省铁路集团却也面临着新建项目投资负债高启、运营初期亏损的压力。为保障我省铁路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快建立铁路运营补亏机制。

问题分析:

铁路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性,铁路可持续发展要求建立补亏机制。政策方面,近年来,国家对铁路运营亏损问题制定或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文件,目前我省明确了干线铁路和区域城际铁路省市共建机制,正在研究都市圈城际铁路投资模式,但尚未研究建立一套铁路项目运营亏损补偿机制办法,这将影响铁路投资主体的有效融资、铁路运营企业的融资和经营、社会资本的引入,不利于后续建设发展,建立铁路运营补亏机制显得十分必要。实践层面,湖北、河南、安徽等地通过出台政策办法,健全铁路建设发展机制,完善运营补亏长效机制,比如河南省明确城际铁路运营亏损补贴省、市按3∶7比例进行补亏等,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补亏责任,有效促进了地方铁路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测算,“十四五”时期,在国家大力推进基础设施投资稳增长的政策环境下,我省铁路投资强度将长期处于高位,预计投资规模超过4000亿元、省方控股的合资铁路高峰期年亏损近80亿元,建立机制反哺铁路运营亏损已迫在眉睫。

具体建议: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兄弟省份先行做法,通过实施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反哺铁路建设和运营亏损,是保障铁路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2016年12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铁路建设推进土地综合开发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162号),明确了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相关政策,推动了我省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实施,但《实施意见》相关措施规定不够细、操作性不够强,在推进中出现困难。为此,建议:结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一轮铁路发展的意见》的出台,重点明确:

1、从沿线铁路用地的土地出让收益中按照一定比例计提补亏资金,专项用于弥补我省铁路运营成本(委托运输费用、电费、折旧,线路、站场、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等设备维修费用,税金、运营费用及其他相关支出)和还本付息等方面的资金缺口。

2、对省铁路集团参与的站城融合项目、铁路车站上盖物业,在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专门支持,推动站城融合和综合开发落地实施,保障开发收益反哺铁路建设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