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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关于省市协同构建新型医护康养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议
日期:2021-01-27 提案者:赵俊等27人

调研情况: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标志。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工作,始终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面临的人口共性问题,我国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到2018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1.9%,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

江苏省作为人口经济大省,人口老龄化程度居于全国第三,已经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截至2019年底,江苏省60岁以上、65岁以、80岁以上老年人口分别占户籍人口的23.32%、16.91%、15.27%,同时还呈现出高龄化、失能化的趋势,预计到2025年,老年人口的比重将超过27%。根据《2020年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江苏60岁及以上老年人患有慢性病比例为77.4%,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患慢性病比例达到85.3%。构建新型医护康养健康服务体系,成为解决老年人的医疗和健康问题的重要途径。

问题分析:

(一)医护康养服务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健康需求

截止2019年,全省10个设区市没有三级老年医院,60个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涉农区)没有二级老年医院,25个县(市、区)没有护理院。全省从事养老护理服务人员(养老护理员)约6.13万人,其中医养结合机构服务人员(养老护理员)1.39万人,且多数人年龄大、学历低、医疗护理能力不足,全省的老年医疗保健相比于老年健康服务需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未来五年老年人口将迅速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更加无法满足老年群体迫切的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现有医养康养服务提供碎片化、服务链条割裂

近年来,江苏大力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在政策框架、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长足进步。但医养康养融合程度总体不高,不同类别、不同层级机构提供的医养康养服务缺乏有机融合,服务缺乏连续性、整体性。

(三)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发展缓慢

社区、居家层面和农村地区医养结合工作仍是“短板”,上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未真正确立,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机构或者居家健康养老服务的能力有限。

具体建议:

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一)构建三期四级医护康养融合服务保障体系

根据疾病急性期、稳定期、恢复期三期特点,强化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四级全覆盖,构建三期四级医护康养融合服务保障体系,促进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深度融合。急难危重患者急性期在三级医院进行治疗,患者病情稳定后在二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进行康复治疗,患者恢复期在社区卫生机构进行功能恢复治疗,后期在家庭居家进行日常照料和医养融合。要建立综合性医院和康复医院、社区医院之间联动机制,让老年人在大医院看完病后,可以在康复医院和社区得到连续性的治疗和照护。推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托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等方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引导机构连锁化运营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平台纽带作用,形成多层级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医养康养融合服务网络。

(二)进一步做好政策保障和政策衔接

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涉及财政、价格、保险、公共资源配置等诸多政策因素,应适度扩大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分担老年人健康风险的功能,并通过财政购买服务等方式整合医养康养服务资源,为医养康养服务的发展提供更多政策性保障。

(三)加快智慧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充分运用云大物移和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创新医养康养融合服务模式。加强智慧养老产业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全省智慧养老服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推动建设智慧医养康养信息化平台,加快对社区和养老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对社区养老和养老院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智能改造,通过发展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技术等提升医养康养融合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四)借鉴国际经验构建现代新型医养融合新模式

深化国际医养融合交流与合作,国际化本土化相结合,探索医养融合新模式。发达国家在老年人医护康养方面有着的先进做法,在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福利、医疗保健、保险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我们要根据我国政策法规和养老理念,借鉴国际上先进做法,从养老方式、筹资模式、法律体系及相关机制构建和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医护康养服务保障体系,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医养结合的服务中,省市协同,推进医护康养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构建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个性化、人性化的人民群众负担得起的多元化高品质新型医护康养服务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