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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关于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识别码,促进诊疗信息互联互通的建议
日期:2021-01-27 提案者:杨永峰

调研情况:

李克强总理所做的《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对医疗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居民诊疗信息分散于各医疗单位的信息系统,处于“信息孤岛”状态,不能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孤岛给疾病诊治带来诸多不利,也给诊疗过程带来诸多不便:(1)不利于患者就诊和转诊,不方便患者,导致重复检查和医疗资源浪费;(2)不利于慢性病的长期管理;(3)不利于居民健康档案建设;(4)不利于疑难和少见病的及时精准诊治;(5)不利于临床研究和医疗大数据分析,尤其是真实世界临床研究的开展。

问题分析:

患者唯一身份识别码是医疗信息互联互通的前提,但目前各地仍使用各种就诊卡作为身份识别码,不具备唯一身份识别码功能。如南京市为没有医保卡的临时就诊人员提供以市民卡为介质的“医疗卡”,尽管可在南京市各大医院间通用,但因不具备唯一身份识别码功能,导致姓名性别年龄均相同的病人区分困难、卡片丢失补办后原有诊疗信息不能归集、跨地市无法使用等问题,影响信息的互联互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身份识别码,实现了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查询码等信息的全国通用和互联互通,为居民诊疗信息的互联互通提供了新的思路。

具体建议:

身份证号码是全国通用的唯一身份识别码,因此建议以身份证号码作为居民诊疗过程的唯一身份识别码,促进居民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具体如下:

1、推行实名制诊疗,以身份证号码为患者就诊的唯一识别码。将现行就诊卡等和居民身份证号码绑定,居民在诊疗过程中可使用身份证、就诊卡或医保卡(社会保障卡)挂号就诊和住院,以身份证号码作为患者就诊的唯一身份识别码。

2、在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身份识别码的基础上,逐部实现病史、检验、检查、影像等诊疗信息的跨医院、跨地市乃至跨省互联互通。

3、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做好诊疗信息互联互通过程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具体措施可借鉴银行等个人信息高度敏感部门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