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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1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邮湖湿地生态保护的建议
日期:2021-01-27 提案者:邹建文

调研情况:

高邮湖是省管湖泊,位于淮河入江水道的中部,是淮河入江水道(高邮段)的主体部分,占百分之八十以上。高邮湖为我国第六大淡水湖之一、江苏第三大淡水湖。南北长约42公里,东西宽约25公里,跨江苏省、安徽省两省高邮、宝应、金湖和天长四地。高邮湖水域总面积为780平方公里,在高邮市境内水域面积429.20 km2,占高邮湖总水域面积的60%。高邮湖常水位6.0米,历史最高水位9.52米,保护淮河下游地区3000万亩耕地、2000万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江苏省委统战部、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组织第24期民主党派骨干培训班部分学员于2020年9月17-18日赴高邮进行湿地调研,本人参加了这次调研活动。这次调研将通过了解高邮湿地生态保护情况,及时发现湿地保护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美丽新江苏建设建言献策。 

问题分析:

总体而言,高邮湖湿地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地区间协同治理机制缺乏。高邮湖涉及高邮和宝应、金湖及天长等县市,保护工作需要各地协调动作,综合治理。二是高邮湖水质达标压力较大。高邮湖水质变化与人类对湖泊的直接干预以及淮河行洪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高邮湖水质监测结果显示,高邮湖各水质监测站点综合水质类别多为Ⅲ~劣Ⅴ类,轻度富营养状态。高邮湖湖泊水质恶化和富营养化已经对湖泊水资源造成了负面影响。三是协调有序的管理体制尚待形成。湖泊资源的管理与保护涉及水利、渔业、环保、国土等多个行业和部门,近年来虽然建立了高邮湖邵伯湖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但是一些地方及部门为了经济利益,对湖泊的开发利用力度仍大于公益性保护力度,加之执法管理的资源分散,执法刚性不够,高邮湖未能实现有效、全面的管理。 

具体建议:

1、建议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规划治理方案。加强顶层设计,提高治理协同化水平。由于高邮湖跨江苏、安徽两省,高邮、宝应、金湖和天长四地。各地有各地的特色和治理任务,需要省里统一协调,才能事半功倍,拿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实现预期的治理目标。建议成立高邮湖地方联席会议、市(县)长会商会以“高邮湖湿地生态保护”为主题,会商共建区域湖泊合作保护机制,明确各地各部门职责,加快制订出台《高邮湖湿地保护和修复治理方案》;

2、建议做好常态监测,加大对高邮湖治理的投入。高邮湖既是高邮人民的高邮湖,也是淮河流域的重要部分,是淮河流域人民生产生活及抗洪排涝的生命之湖。要加强高邮湖水体水质指标常态监测,提高治理精准化水平。对水质达标率、河床主要生物、主要污染物指标、渔业资源量等进行常态监测,为污染防控提供精准的大数据支撑;高邮湖治理面广量大,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建议国家、省加大对高邮湖治理的资金投入,确保高邮湖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治理可持续水平。加大生态修复投入,建立生态修复补偿基金,建立健全渔民生产生活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基本生活来源。

3、建议将高邮湖退圩还湖堆土区调出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现行高邮湖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按照生态红线管控原则,将会对高邮湖退圩还湖项目实施造成一定影响。目前高邮市自然保护地调整后的方案已通过省林业局认可,调整后生态保护红线初步方案已报送至省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建议省自然资源厅同意将退圩还湖堆土区(含主城区1#堆土区东南侧1080亩治淮工程切滩弃土区,共计约1.758万亩)调出生态保护红线,以保证退圩还湖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