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21年提案
0595 关于开展太湖流域湖荡生态本底普查的建议
日期:2021-01-27 提案者:羊向东等4人

调研情况:

太湖流域是“长江大保护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关键区域,也是国家水环境治理的重点区域。改善流域范围的湖荡群水生态健康,并进一步发挥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对于践行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山理论”有着重要的意义。太湖流域水网密布,超过0.5平方公里面积的湖荡水体多达189个,水体总面积约3160平方公里,占全流域面积的六分之一。长期以来,这些湖荡生态系统在保障供水、资源利用、流域经济发展、蓄洪防灾、文化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然而,最近几十年来这些湖荡群的水生态环境存在普遍退化趋势,水质污染、泥沙淤积、沉水植被消失、蓝藻集聚、河湖连通性不畅等问题突出,已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上述生态服务功能的发挥。

针对太湖流域水污染的防治,十三五期间我省及相关各级部门加大投入力度,推进落实了“河长制”和“湖长制”,制定了包括流域产业结构调整、污水处理标准、生态补偿等措施,开展了黑臭河道清淤和太湖等水环境治理、湖滨湿地生态景观改造等工程。目前太湖流域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城乡污染企业达到达标排放,水源安全也得到基本保障,甚至一些污水处理效果还高于全国标准。

问题分析:

尽管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太湖等湖荡中,水体藻类水华暴发仍呈常态化,并成为生态系统修复的卡脖子难题。究其原因,一是对太湖等湖荡生态修复目标的制定存在主观盲目性,对修复路径缺乏科学指导。二是对水生态修复效果的评估缺乏科学标准和依据。三是对湖荡群生态修复后的长效维持管理缺乏有效的方案和机制,对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待提高。事实上,在太湖流域,几乎所有湖荡都缺乏长期水体生态监测记录。尽管太湖有较长时期的监测数据,但也不超过30年,且太湖监测开始于环境问题出现以后。因此,对这些湖荡群生态系统退化前的自然状况、退化的过程、规律和原因缺乏科学认知,公众对清洁水乡的印象只是停留在历史记忆中。

具体建议:

(1)全面开展太湖流域湖荡群生态和环境本底普查,建立科学的生态修复目标。

在缺乏长期生态系统监测的情况下,强调通过新技术的创新和应用,通过湖荡水体动植物和沉积物的动植物遗存调查,以50年代和80年代等社会经济转型的时间为节点,获得太湖流域湖荡群的藻类、水生植被、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生物多样性、氮磷营养和污染积蓄的家底数据,为指导制定湖荡系统生态修复提供提供参考系,包括有步骤的、逐步优化水生植物等生物群落结构的修复参考目标。然后根据不同湖泊本底生物群落结构特征,建立因湖施策、一湖一策的治理修复方案。

(2)依据水体生态质量演化历史,建立太湖流域湖荡生态质量评价标准。

全面分析和了解太湖流域湖荡生态演化的过程和趋势,查明生态质量退化的原因,构建全流域湖荡水体生态质量指数(EQR)并进行分级,绘制生态质量演化路线图。建立评估生态修复阶段性效果的行业标准规范。

(3)实施太湖流域湖荡群健康生态系统管理工程,长效维持湖荡系统服务功能。

基于流域过水性湖荡的功能特点,着力进行湖荡群健康生态系统构建,实现太湖上游池塘湖荡自净能力有效提升,提高入太湖水质。制定太湖流域湖荡群健康生态系统长效维持管理方案,明确以沉水植被多样性和覆盖度为重点指标的考核体系,落实具体管理细则。

(4)深入挖掘和发挥太湖流域湖荡群的水文化服务功能,打造新型生态文化产品。

进一步挖掘太湖流域湖荡生态服务功能,发挥其在支撑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太湖流域湖荡有着悠久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湖荡水环境质量的改善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江南水乡”人居环境质量,也为带动区域旅游、水文化、科普教育等绿色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建议在对湖荡群水环境和水生态高标准恢复和保护的基础上,培养和打造一批以能够体现流域水系连通性、优良水生态、水文化和历史文化特色的绿色产业,促进太湖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