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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关于均衡教育资源配置逐步取消学区房的建议
日期:2021-01-25 提案者:康慧

调研情况:

“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的庄严承诺。当前,全省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堵住了“条子生”、“共建生”,更多普通家庭的孩子享受到了优质教育资源。但是,房价节节攀升的高价学区房,正进一步加大教育资源分配的差距,让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难以实现。动辄几万甚至十几万元一平米的学区房,让我省的许多普通家庭面临无法选择的苦恼,认为还是变相的“钱择校”而已。调研发现,教育部门实行按居住地划分学区,但各学区“教育资源不均衡”成为不少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

问题分析:

1、地方有关部门主动进行利益寻租,导致教育腐败。如政府主导引入优质教育资源(如迁建名校、名校办分校等),并希望开发商能进行“援助”,政府再予以回报。如果开发商不“援助”,那么其小区的业主就不能享用这些教育资源。

2、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学校划片获益,推高房价,损害“就近入学”。由于一旦成为优质教育资源的学区房,房地产的价值常常会大幅增加,因此不少房地产开发商想方设法与优质教育资源攀上关系。比如房地产开发商捐建一所小学,作为某知名小学的分校区,在这种情况下,肯定是先保证其房地产小区的业主子女入学;或者与学校合作、捐资助学,即可购买名校的学位。

3、“学区房”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分层。实施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在某种程度上虽然可以抑制大范围内的择校现象,但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为“学区房”可以发挥作用。越富有的人越能购买得起高昂的学区房,贫穷的人则沦为被收割的对象,从而加剧社会分层。

4、“划片入学”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设置了较高的“入学门槛”。现阶段,很多城市实行的“划片入学”更大程度是保证拥有该城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基础之上的“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而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则存在着各种显性和隐性的“入学门槛”。这种以先赋因素进行教育资源分配的办法,与义务教育的公益性质相违背,违背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利于教育公平,也不利于社会阶层的流动。

具体建议:

1、推进基础教育标准化建设,统筹教育均衡发展。 积极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现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规范化办学。一方面,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教育发展实际,确定统一的中小学办学标准。通过学校建设标准的法律规定,能有效约束政府合理分配教育资源,使中小学都能按照法定的标准,拥有大体均等的物质条件和师资队伍条件,从而在基础教育领域形成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为基础教育师资配置均衡发展提供保证。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教育均衡发展并不等于教育“平均发展”,不能一味强调公平、均等而造成义务教育丧失效率,学校缺乏了多样性,规范化的同时要注重办学特色。 
  2、缩小区域内教师待遇差距, 实现区域内教师工资福利一体化。制定区域内教师福利待遇的统一标准, 力争使区域内同等级别学校的教师收入保持一致。 
  3、实行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优化人才流动机制。 要求区域内教师定期轮岗,为教师合理、良性流动创造一个基础性环境,根据区域实际,探索在区域内实行教师无校籍管理制度,教师编制可以互补余缺,打破校际之间教师资源壁垒,实现优质教师资源区域内共享,并为教师资源在区域内无障碍循环流动创造条件。

4、科学制订划片入学细则,加大划片招生程序的公开透明性,同时建立健全划片入学政策执行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在“划片入学”的基础上,采用“摇号”等方式,杜绝“学区房”入学。也可大力推行“多校划片”,即一个小区对应多所小学和初中,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额。

5、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划片入学范围内,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入学制度。实施“租购同权”,即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以其房屋备案租赁合同地址为实际居住地,由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最终使得在接受义务教育方面,一视同仁对待本地户籍居民的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加大房地产市场价格调节力度,严控“学区房”价格过快上涨,利用3-5年时间,逐步将“学区房”价格控制在同区域同规格住房相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