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这为新时代我国治水事业指明了方向,也为新时期江河治理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建设幸福河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综合施策。而推进河湖长制全面见效是建设幸福河的制度保障、内在动力、重要抓手和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省在河湖长制的组织体系、配套制度、河湖长履职、社会共治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在推行河湖长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本土化创新并形成各具特色的治水经验,诸多河湖实现了从“有名”到“有实”“有效”,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重大转变,推动解决了一批河湖管护难题,使河湖生态环境状况得到逐步好转,公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然而在取得成绩的同时, 必须看到,河湖长制工作在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目标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在顶层设计、信息化建设、任务统筹、多方参与等方面仍然面临一些深层次问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强化河湖长制。江苏未来要打造融平安、健康、宜居、富民、和谐于一体的幸福河,需要以推进河湖长制全面见效为重要契机,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为全面实现“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目标和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河湖保护战提供有力保障。
问题分析:
(一)顶层设计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缺乏规划引导。目前,对于什么是幸福河、如何建设幸福河认识尚不统一,往往倾向简单套用原有美丽河湖、生态河湖规划来指导幸福河建设。二是各级河湖长的职责有待进一步细化。由于各级河湖长办缺乏系统完整的责任体系,相关主体存在相互推诿现象,导致责任虚置或难以追究。因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挂名”河湖长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奖惩机制尚待健全。河湖长考核和问责的操作规范还不够科学,考核机制设计与标准的操作性有待细化和增强。如:未明确表彰或奖励的实施主体、流程、层级以及方式;针对履职不到位的河湖长或部门缺乏统一、明确的处罚措施。
(二)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不同层级、不同地区河湖长制信息化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全省虽已建立河湖长制信息平台,但不同层级河湖长制信息平台间的数据共享存在困难。二是河湖基础信息有待完善。目前,尚未实现将各类排污口、取水口、小微水体等水域基础信息全面标绘到河湖长制数据“一张图”上,河湖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而传统的水文、水质等监测主要集中于前端数据采集,难以满足对河湖健康状况进行实时、全过程监控的需求。
(三)管护任务有待进一步统筹
一是部分基础性管护任务的实施进度相对滞后,影响了河湖管护总体效果的发挥。入河排污许可证核发往往与水环境容量脱节。部分已完成编制的“一河一策”方案质量良莠不齐。二是治水资金来源单一,市场化资金严重不足。目前,江苏省各级治水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投资,由于缺少必要的制度安排,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治水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四)多方参与有待完善
一是河湖长制尚未完全融入现行的区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中。河湖长制的跨区域协调主要限于水利系统内部,跨区域、跨部门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有待建立健全。二是企业主体作用发挥不足。受资金、技术、管理、知识与信息等因素制约,企业治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企业的水环境治理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真实性亦有待提高。三是多方参与的范围和深度不足。由于缺少明确的制度性与程序性安排,公众和社会组织的参与主要集中在治水的末端环节,多体现为水污染的治理和监督等。
具体建议:
幸福河建设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动态性和复杂性的系统工程,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环节,是推动国家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之策。在今后河湖长制工作中,既要集中力量解决幸福河建设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也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做到科学施策,久久为功。
(一)完善幸福河建设顶层设计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编制《幸福河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幸福河建设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从涉水生态空间管控、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治理与修复、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执法监督机制等方面细化幸福河建设的主要目标;从奖惩内容、信息公开与报送制度、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强化幸福河建设的工作方法;从河湖健康评价、日常履职积分标准、公共评价等方面健全幸福河建设的结果评价。三是建议制定出台《江苏省河湖长制工作规范》。明确河湖长制在幸福河建设中的统领性作用,从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组织协调、基础建设等方面夯实幸福河建设的工作基础,从管护任务统筹、河湖长制工作、定期巡查等方面细化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办、相关职能部门在建设幸福河中的主要职责,从河湖长年度实施计划、各级河湖长年度工作责任清单等方面落实幸福河建设工作。
(二)推进智慧幸福河建设
一是完善河湖信息基础工作。完善全省各类排污口、取水口、小微水体等水域空间基础信息的在线补充标绘工作,实现全省幸福河建设数据“一张图”管理。二是打造“幸福河智能管家”。依托地理信息技术和远程视频监控,集成应用化学分析仪器和各种水质监测传感器,结合数据采集处理技术、数据通信技术,对河湖水域进行可视化管理并实现水质的实时监测,根据动态数据分析自动生成电子档案,为预警预报重大水污染事故、监管污染物排放、监督总量控制制度落实等提供帮助。
(三)统筹谋划幸福河建设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基础性管护任务。按照水质要求重新核算不同水域的纳污能力,制定有针对性、分步骤的排污口整治方案,并与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相衔接,实现“岸上水里”彻底打通;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一河一策”工作方案实施效果开展评估,根据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方案修编。二是探索市场化的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充分盘活各地水资源、提升水标准、激发水优势、开发水文化,将治水红利与城市景观、特色小镇、千里水乡、文化长廊、生态田园等有机结合,营造百姓安居乐业的幸福河。
(四)推动利益相关方共建幸福河
一是面向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目标,创新跨区域河湖长协同治理机制,强化河湖管护一体化,强化河湖治理一体化,落实跨界共治。二是完善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制度,主动公开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及监测设备运行状况,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组织监督。三是健全多方参与的全民行动体系。充分发挥公众参与治水护水的积极性,推广公众护水“绿水币”积分制度。由相关领域专家和社会组织代表组成独立的咨询委员会,在公共决策、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考核问责等方面为全省治水工作提供科学支撑;合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扩展公众了解和参与幸福河建设的途径和方式,主动健全公示、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