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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关于建立我省普惠性学前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
日期:2021-01-25 提案者:董健

调研情况:

近几年,我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向,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开展小区配套园治理,全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大幅提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91.73%,88%左右的幼儿就学于省市优质幼儿园,基本建立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目前,全国各省不断探索构建普惠性幼儿园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北京对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均按每生每年12000元进行补助;上海制定了公办园生均经费基本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31000元,纳入各区财政预算;河南出台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按照市级幼儿园每生每年5000元,县级及以下幼儿园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为公办园拨付经费;天津按照每生每年2800-4400元的标准给普惠性民办园提供补助。相对而言,我省普惠性幼儿园财政经费保障机制不够建全,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只有650元,至今没有制定公办园生均经费标准,2019年省政府提出学前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水平到2020年不低于6000元,由于指标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不强,我省大部分地区没有达到。“十四五”期间,建立普惠性学前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已成为解决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瓶颈问题的迫切要求。 

问题分析:

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省公共财政投入的薄弱环节,发展面临很多困难:一是我省大量幼儿园名义上是公办,实质上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尤其是农村幼儿园普遍面临生源流失,办园经费紧张;二是很多普惠性民办园已从高收费转变成低收费,但一些地区的补助不到位,部分普惠性民办园办园艰难,出现了压缩成本、降低质量的问题。三是教师工资保障不足。我省大部分苏北地区和部分苏中地区农村幼儿教师的月收入不到2000元,有的甚至还没有缴纳社保。去年由于疫情,幼儿园比正常开学时间推迟至少3个月,这给很多普惠性幼儿园带来了极大的生存压力。 

具体建议:

一是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明确我省公共财政投入占学前教育总成本的比例2023年达到60%以上,到2025年达到70%以上,所需经费由省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承担,省级政府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担比例,加强对经济薄弱市(区)的统筹支持。

二是制定并落实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尽快启动研究制订并落实我省公办园(含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和村集体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将幼儿园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日常设施设备更新及维护支出,以及保育教育内涵经费等日常性支出纳入财政保障。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

三是加强公办园教师待遇保障。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的收入水平,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制订编外教师最低工资福利标准和待遇保障政策;将公办幼儿园中卫生保健人员、保育员、安保、厨师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

四是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以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省级政府每3年核定一次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合理确定家庭分担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25%,不足部分实行政府财政兜底。租用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实行零租金或政府落实解决租金,并保障其在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土地使用、服务区设置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一视同仁,在购买服务、税收减免、提供免息或低息贷款等方面享受优惠支持。

五是加大对农村幼儿园的支持力度。完善管理体制,设立省级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可不超过省定标准的150%,保障农村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按规定落实五险一金和农村幼儿教师补贴,确保其办园经费不因生源萎缩而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