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群众健康意识日益增强,对医疗资源需求不断提升,就医负担也随之加重。近年来,医保部门一直致力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2018年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成立,明确新一轮改革举措,真正发挥牵引作用,带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进一步织密织牢全民医疗保障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江苏省医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改革创新,着力破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取得一定工作成效:医保制度更加公平、统一,基本医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多举措降低药品耗材费用,老百姓医药费用负担减轻,用药可及性得以提升,医保基金浪费问题得到缓解;强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有力保证了基金安全。医保事业展现出了新面貌、新状态、新气象。
问题分析:
医保相关政策不足之处
1.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尚需完善
医药服务供给是关系着医疗保障功能的重要因素,为深化医保改革,医保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但是现行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将控制价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没有充分考虑药品耗材质量和患者需求,部分高品质药品和耗材因价格高无法进入医保系统,影响患者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追求。
2.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不够完善、财政扶持力度不足
2019年12月,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所有公立医院的医用耗材取消加成,即医院给患者的医用耗材价格按采购价格执行,医院合理收入相对减少。虽然非公医疗机构可自主决定是否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但是目前政策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均通过阳光平台采购医用耗材,医保目录系统里医用耗材的执行价格均与阳光采购平台中标价格一致,事实上公立医院和非公医疗机构均执行医用耗材零加成,公立医院可以获得一定财政补助,然而非公立医疗机构没有财政扶持,受到影响较大。
具体建议:
1.建议尽快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加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高幅度,进一步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财政部门加大扶持力度,应给予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医疗机构同等补助。
2.建议建立非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的机制,允许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兼顾市场供求和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自主合理制定价格,建议医保系统开设自主定价项目,可将此类项目设为丙类(医保中100%自费项目,可上传),支持非公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
3.合理控制药品、耗材药品价格,医用耗材等医药服务供给是实现医疗保障功能、增进人民健康的物质基础,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价格并不能成为为采购唯一考虑的因素,采购药品及耗材时应坚持价格合理原则,将药品及耗材质量作为重要因素来考量,满足患者实现高品质医疗的需求。
希望医保部门同时从患者和医疗机构的角度出发,合理控制和有效扶持相结合,共促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