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2020年,直播电商行业盛况空前,主播代言、明星做客,各类带货形式“遍地开花”。根据阿里巴巴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有300多位明星、400多个总裁参与到天猫“双11”的购物狂欢季,有超30个淘宝直播间成交额破1亿元。直播电商一方面提高了人们生活便利度,带来了实惠;但也有部分存在着产品质量堪忧等一系列问题。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统计,在“双11” 促销活动期间(10月20日—11月15日),共收集到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超过33万条。 “槽点”主要集中在明星带货涉嫌刷单造假,售后服务满意度低、体验较差等方面。2020年一年,网红主播、名人带货翻车、直播产品质量堪忧等事件屡屡登上新闻头条。3月,网红穆雅斓称推荐产品获诺贝尔化妆学奖登上热搜。4月,罗永浩直播带货推荐的小龙虾因涨袋无法食用等质量问题引热议。11月,汪涵被商家投诉直播中数据水分大,存在恶意刷单,特别是12月某短视频平台主播“高火火”在直播间售卖了一款单价299元的旅游卡,声称是“6天5晚云南双人游,高端纯玩团,全程无购物,豪车接送,上100万保险”。但有网友称,自己购买了这款旅游卡后在参团游玩过程中发现,完全不是直播间所宣传的那样,实际上是单纯的购物团,并且要求从早到晚购物,存在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对此,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表示,这“属于诈骗,也是在贱卖云南。”他们已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此事。其实,这些网红没有任何旅行社的资质,没有权利来卖这种产品。许多网红卖的都是假冒旅行社的产品,从合同到章全部是假冒的。
问题分析:
作为风头正劲的经济新业态,网络直播电商依托互联网互动性强、传播范围广等特征,迅速爆红,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但消费问题日益显现必须引起重视,网红直播带货这一互联网时代的新型商业行为,相关管理部门还要有针对性地强化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
具体建议:
建议建立电商直播准入机制。对直播电商和带货主播予以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外。即便是明星或知名人士,想要从事这种直播带货必须也得做一些备案和审查。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直播电商管理法规细则,对直播中出现的售卖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产品质量、销量,夸大产品功效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屡教不改的直播平台和带货“网红”予以严惩。加强对电商直播平台的头部直播间、头部主播及账号、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带货活动进行重点管理,加强合规性检查,探索建立科学分类分级的实时动态管理机制。强调了直播平台对于主播及直播间的监管责任。规范和引导网红经济发展,做到网络直播全程留痕,对商品资质进行严审,若出现售假行为则应严惩,由平台承担主体责任,从而为消费者提供保障。同时,直播带货网红经济应朝着去中心化发展,防止虚假宣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