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伴随着新经济模式的迅猛发展,以快递员、网约工、货车司机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式方兴未艾,以其灵活、便捷等特点,带来了市场的繁荣、就业机会的增加和百姓生活的便利,给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极大活力。新就业群体作为促进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区别于传统的用工关系和用工模式,安全性和稳定性的缺乏。
问题分析:
1、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不够规范。新就业群体与用工主体之间的关系因经营方式和用工模式的灵活多样表现为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等多种形式。在调研受访的全日制员工中,只有66.28%与用工主体签订了劳动合同,而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中有47.01%不清楚合同的具体内容;在受访的非全日制员工中,仅有25%与用工主体签订了劳务合同,规范性合同的缺失给劳动者权益维护带来了困难。
2、社会保障福利难享有,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较低。以调研的全日制员工为例,部分用人单位仅缴纳部分或不缴纳,其中最高的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也仅有31.98%和33.72%。福利待遇中,健康体检仅有9.88%,继续教育仅有6.4%,66.75%的劳动者表示用工单位不提供任何福利待遇。
3、劳动强度普遍较大,存在工作时间过长的现象。83.72%的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52.32%受访劳动者工作时间在10小时以上。如快递员、送餐员行业,劳动者报酬往往与完成的单(件)数挂钩,部分节假日无法确保休息,且在外运营,受天气和交通状况影响较大,工作时长的界定和计算都缺乏行业性标准。
4、新型就业群体间不同行业薪酬差异较大。计薪方式以“基本工资+提成(服务评分或工时)”为主,其中保安员和商场信息员薪酬集中在2020~4999元/月,快递员、家政服务员和网约送餐员集中在5000~8000元/月,货车司机和房产中介员集中在5000元/月和8000元以上。
5、组织程度较低。新就业群体的准入门槛较低,吸纳了大量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者就业,且工作选择自由度高,劳动者与用工主体之间的关系较为松散,对单位的认同度也不高,普遍存在着自主能力不强、权益保障意识薄弱的现象。
具体建议:
1、加强劳动用工监管,强化用工主体责任。政府职能部门应搭建新就业行业岗位供需平台,从源头上有效规范用工关系。规范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明确其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主体与劳动者之间可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务合同或协议,签订内容应与实际状况相符,经双方充分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针对新就业群体最迫切的保障需求,定制相关保险待遇,平衡好新经济发展与劳动者权益维护之间的关系。定制切实可行的符合新就业群体特点的保险待遇,如单险种保险待遇,同时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鼓励用工主体为劳动者办理健康、意外等商业保险,费用可由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人共同分担,时间上可分季分年缴纳,更灵活实用。
3、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推进有效协商解决群体共性问题。在政府主导下,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制订适合本行业用工类型的指导性规则,明确用工行业标准,杜绝用工主体使用霸王条款、协议,加强规范指导和约束。鼓励就薪酬、劳动时间、休息休假等进行行业性适度规范和标准制订,为新就业群体建立制度层面的权益维护机制。
4、加快建工会入工会步伐,为新就业群体提供有效服务。大力推进新型就业群体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制定“八大员”工会建设专项奖补办法,对入工会劳动者提供大病补助、法律咨询等工会会员专项服务。目前,“八大员”建会入会推进难度仍然较大,需要党委政府支持工会协同行业协会等,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