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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关于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 优化我省广电频道频率结构的建议
日期:2021-01-24 提案者:黄信

调研情况:

去年9月,中办国办下达了《关于加强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称《意见》),这是十八大以来中央第二次就媒体融合发展发文部署。《意见》明确提出:“优化调整媒体种类布局结构,逐步解决功能重复、内容同质、力量分散问题”,“把优化资源配置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关停并转一批受众少、影响力弱的版面栏目、频率频道和平台帐号,集中力量打造精品内容和知名品牌”。《意见》对省级媒体消肿减负,市级媒体资源统筹和机构整合,县级融媒体中心全覆盖等,都提出了要求。根据中央的指示,在省委的重视和省委宣传部的组织推动下,我省整合县级报纸、广电台及网络传播平台,在去年底全部完成了县级融媒体中心的组建(目前仅有少量正在验收过程中),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全覆盖”要求,省广电总台“荔枝云平台”为全省县级融媒体中心提供运行支撑,被国家广电总局评介为走在全国前列,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这为全面落实中央《意见》打下了良好基础,也为优化广电频道频率结构创造了有利条件。

问题分析:

我省原经国家主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县级广播电视台共有62座,开设电视频道大约超过240套(多的县有6-7套,仅少数县只办1套),广播频率大致每个台办1套,少数超过1套,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服务地方党政和百姓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另一方面,这些频道频率大都是并未获得行政许可的“现状台”,早在2001年起,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就部署市(地)、县(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职能转变工作,我省除苏州、无锡所辖县(市)可各保留一套广播、电视节目外,其它地方不再自办频道频率,改在省、市公共频道时段播出,这项工作之后在全国未能推进。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媒体环境和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加上县级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划转因素,县级台首当其冲面临挑战。我省县级台的总收入从“十三五”期末2015年的约63亿减少为2019年的28亿多,下降54%多,其中频道频率主要收入来源的广告,从9.7亿减为7.9亿多,下降18%多。虽然财政补助从2016年的9亿多增加到2019年的17亿多,但所增远抵不上亏空。创收能力大幅下挫,直接影响节目质量,自制节目能力弱、比例低,有关方面2015年调研,我省县级台节目支出占比平均4%左右,有些地方仅为1%左右,自制节目时长不足20%。为了自救,有的与商家企业合作播出大时段卖场活动,有的用图文播出,有的播放无版权影视剧,有的拉赞助与乡镇、机构联办节目,制作粗放、水平低下,营销性商业类内容时间过长,满足基层文化需求的传播能力下降,有损公信力。由于经费短缺,需要较大投入的广电设施设备的运维和更新难以得到保障,县级台成为安全播出的主要隐患。不少台人员工资等保障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增加了队伍的不稳定因素。县级融媒体中心建立后,在面向互联网推进一体发展过程中,县级台频道频率的规范“瘦身”已势在必行。从我省省、市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看,所设置的频道频率都是经国家主管机构批准的,2019年与“十三五”期末的2015年比,总收入省台大约下降16%、市级台大约下降27%,其中广告收入下降大约都在30%。一些频道频率也不同程度存在定位不清、融合不够、营销乏力的问题,不少市级频道频率面临的生存压力更大。2019年以来,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湖南、广东、西藏、广州、厦门等省市,陆续停播、整合了20多套频道频率,我省优化省、市台频道频率结构也需要尽早谋划。

具体建议:

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是个系统性工程,现仅就优化我省广电频道频率结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紧迫感和主动性。“坚持科学布局”是中央《意见》的重要原则之一。传统广电媒体要“进军网上、深入网上”“全面挺进主战场”,如果不主动解决频道频率低效、无效供给的问题,下决心淘汰落后产能,就难以放下包袱、轻装转型,难以有效聚合优势,最大限度提升资源利用率,培育更具价值的生产力和传播力。作为宣传机构,在努力宣传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的同时,也不能回避自身在这方面存在的短板,更应破除“何必在自己手上关停并转”的守成思想,以改革创新的勇气,着眼精办做强频道频率、打造全媒体传播工程,在构建广电发展新格局争做示范方面扎实贡献自身努力。

二、深入调研,为优化频道频率结构布局探索建设性依据。省有关部门和各级广电播出机构,应当把频道频率的结构性优化调整作为谋划“十四五”广电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调查研究,作出安排。建议对全省所有频道频率的现状仔细摸底,弄清真实情况,分析问题,探讨对策。组织专家、领导和从业者开展研讨,从行政许可、服务需求、定位特色、受众影响、投入产出、网络融合能力等多个维度,制订相对系统的评估评介办法,形成有指导、操作价值的长效管控机制。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评估建议、自行申报、末位淘汰等方式,建立完善频道频率的退出或整合调整机制,规范推动优化频道频率结构布局工作有实质性进展。

三、抓紧规范县级频道频率设置,助力“瘦身脱困”。去年9月,国务院发文将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权限下放至省级广电部门,国家广电总局也明确:具备条件的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可各开办一套广播和电视节目。这为解决长期存在的县级台频道频率设置散乱不规范现象、助力摆脱生存压力提供了新的政策依据和契机。这项工作不宜久拖,建议在省委宣传部领导下,省广电部门抓紧部署,把规范县级频道频率设置作为深化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各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和时间表,尽快落实到位。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广播电视的持续支持,并保证发挥最佳效用,促进县级频道频率在建设面向基层的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和社区信息枢纽中有效发力、提高水平。

四、积极推动省、市广电播出机构优化频道频率结构,着力精办做强。建议对省、市台频道频率加大科学研判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聚焦精办做强频道频率,强化差异化特色定位、强化受众需求、服务效能和资源整合导向,强化品牌打造、规模化发展和营销效能,强化与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对接融通,努力探索创新适应一体发展新要求的频道频率发展模式和运营机制。对定位模糊重复同质、无效低效消耗资源、受众影响小协同作用弱的,应当早下决心关停并转,积极稳妥地将人力和其它资源配置到更具发展效率的业务领域。优化频道频率结构应当与打造高效管控集约运营体系、平台支撑保障、人才培训培养、媒体融合布局协调呼应,一并推进,充分激发整体效能和优势。对在优化频道频率结构方面主动作为有成效的,省、市有关领导和管理机关应当在资金、项目、资源以及荣誉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