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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 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建议
日期:2021-01-24 提案者:致公党江苏省委

调研情况: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创新体系,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成一批国家级制造业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至2019年,全省拥有省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679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451个,省级以上工程中心1052个,企业院士工作站347个。全省企业建有各类研发机构超过2.3万个,拥有省级以上备案众创空间790家。同时,多地工信部门对重点产业链进行摸排梳理,实施重大技术攻关揭榜、工业强基、高端装备赶超工程,有条不紊地推进核心技术与装备攻关项目。

问题分析:

企业创新能力不强、产学研结合不紧密、科技成果转化不畅、重大创新成果不足、关键技术受制于人等突出问题也仍存在。一是企业缺乏具有国际视野的行业领军人才,全省企业研发机构中硕士以上学历的人才仅为广东省的一半;二是产品开发以工艺改进为主,重大创新产品较少,2019年全省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8.09万件,广东省是江苏的2.08倍,更缺少像华为这样的高价值专利大户企业;三是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不足,特别是企业在基础研究上的经费投入少,2019年仅为0.83亿元,而广东已超过10亿元,我省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占企业R&D经费比重仅为0.38%,低于广东省4.39%的水平,更远远低于发达国家。

具体建议:

一是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覆盖企业初创与成长阶段,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与服务,构建支持企业研发的科技资源服务网络。推动政府科研平台、科技报告、科技数据进一步向企业开放,推广长三角区域“创新劵”制度,加大大院大所与地方的合作力度,进一步扩大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的层次和力度,让企业能跨地区共享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布局一批开放式公共服务平台,统筹财政资金加大对共性技术攻关扶持力度,将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符合和条件的科技成果强制许可给中小企业使用。落实企业减税降负工作,降低垄断性要素价格,降低企业创新成本,落实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二是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作用,推进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培育。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培育需求,建立跨部门短板技术识别机制,动态调整和完善关键核心技术装备长短板清单,形成技术攻关储备库。同时发挥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作用,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采取“企业+联盟”模式,大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一批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推动建立部门联动培育机制,分不同产业、行业出台“专精特新”认定标准,合力推进全行业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参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的财税政策,引导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三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破除人才评价和使用方面的“五唯”(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构建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落实国家“三评”改革要求,主动拥抱“人口红利”之后的“工程师红利”,吸引高精尖的人才净流入。积极推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科技股权和科技人才股权合作,开展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政策试点,提高科研人员受益分享比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把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的制度保障。

四是发挥科技大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评价的社会化、市场化,创新科技成果交易方式,从企业需求端引导科技成果实现订单式转化。借鉴浙江经验,利用“互联网+科技成果”,打造线上与线下、技术与其他创新要素相结合的技术市场体系,通过“互联网+”科技成果竞价(拍卖)、“张榜招贤”、路演推介等模式,搭建直接联通企业创新供需双方的专业化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