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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关于建立健全我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的建议
日期:2021-01-24 提案者:民进江苏省委

调研情况: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围绕“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加快提高全省人民健康水平,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资源不断充实,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救治体系进一步优化,在应对疫情考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问题分析:

但此次疫情也检验出我省应对“普通”疫情可以,应对“重大疫情”准备不足,应对日常救助可以,应对突发疫情准备不足的问题:一是“大健康、大卫生”理念全民共识尚未形成。我省2017年出台《“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今年1月印发《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实施方案》,但推进效果不理想, 健康教育严重不足。二是重大疫情防控的地方性法规制度尚未完善。目前江苏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性卫生法律法规共32部,仅有8部进行了修订,超过15年未修订的立法有21部。部分立法不完善、不协调,已与时代相脱节。三是影响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的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尚未破解。临床、疾控与科研对接机制不畅,疾控机构缺乏有力的约束和督导机制,没有形成“统筹、融合、一体化管理”的格局,缺乏应对突发疫情的平战结合的联防联控机制。卫生与健康服务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基层服务能力薄弱。四是应对重大疫情救治的综合保障基础尚未夯实。应对重大疫情防护物资储备体系不完善,疫情应对的医保长效机制尚待建立和完善。

具体建议:

江苏省经济基础好、人员流动性大、人口密度高、对外开放程度高,发生各类传染病流行的风险也大,要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建立健全符合江苏定位的平战结合、分级分层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为此建议:

一、统一认识,科学制定我省完善重大疫情防控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意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完善我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以及应急物资保障体系顶层设计。尽快制定我省重大疫情防控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意见,修订完善《健康中国行动健康江苏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梳理评估已经出台的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注重配套政策和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针对性,强化政府部门和公众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提高应对重大疫情的科学性、指导性和针对性。

二、分级分层,系统推进建立医防融合的公共卫生应急联动管理体系。一是明确我省疾控机构职能定位,增强防疫现场处置、科学研究、检测与数据分析能力,充实人才队伍基础。二是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的重大疫情救治协作机制,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重大疫情救治中的功能任务和合作关系,充实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三是制定江苏省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加强省、市级传染病医院基础设施建设。

三、统筹推进,完善重大疫情应急响应的系列配套联动机制。一是建立疾控与医疗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第三方检测机构联动协同的公共卫生检测网络。二是建立应急状态下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服务机制。三是优化平战结合工作方案,建立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征用机制,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机制。

四、平战结合,夯实与江苏发展相适宜的应急综合保障基础。一是加强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储备。制定大型公共设施转换为应急医疗救治设施的预案,合理布局若干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中心,预留新建大型建筑应急转换接口,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健全应急物资收储制度。二是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确保重大疫情下启动应急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健全完善社会捐赠物资分配审核流程,做好物资分配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