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全省上下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联防联控,取得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双胜利。疫情既是大战,也是大考,我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经受住了考验,暴露出的问题短板也需要直视和解决。
问题分析:
当前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存在短板和问题
(一)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法治体系不够健全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江苏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均存在长期未修订、规定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如社会活动、交通、社区管控等措施的制定实施缺乏明确法律规定,对违反防控要求的组织和个人实施处罚惩戒的法律适用不明确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党委政府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有待完善
尽管各级政府均制定出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但是相关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操性不强,导致地方在疫情防控时很难按照预案实施应急响应、组织领导、措施落实等工作,上行下效、相互比照现象比较普遍,随意性较大,科学严谨不足。
(三)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能力不足相对突出
一些地方重临场应急、轻常态准备的倾向仍未扭转,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传染病专科医院存在投入相对不足、容量不够短板。各级疾控机构普遍存在能力不强、投入偏少、装备落后等问题,在面对突发重大疫情时存在“不能干”“没法干”的问题。
(四)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迟缓
疾控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如泰州市级疾控机构应有编制208人(常住人口万分之0.45),现有编制101人,仅占标准数的48.5%,矛盾非常明显。同时,其人员待遇处于“洼地”,与临床医务人员收入差距日益扩大,高素质人才外流严重。
(五)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等战略储备不足
疫情前期,社会公众个人防护物资不足,甚至直面高传染性患者的医务人员也面临医用物资短缺的困境,充分暴露出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方面存在的制度落实不到位、底数不清、品种不全、统筹规划调度难等问题。
具体建议:
(一)抓紧完善我省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
建议省、市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公共卫生、法学领域专家,开展针对性调查研究,梳理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领域法制“缺项”、“短板”,打包纳入立法规划计划,同时加强与国家层面的对接,做好国家立法与江苏法制的衔接,力争在公共卫生法治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江苏经验。
(二)建设智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
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制,建设省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卫健、应急等部门协同联动,构建统一领导、权责匹配、权威高效的公共卫生大应急管理格局。健全应急响应制度,建立公共卫生安全专家库,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并建立定期修订制度,明晰事件分级标准,细化理顺响应程序,明确相关部门社会面管控措施和职权。建设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立疫情联防联控大数据智慧决策平台,实现当前态势感知、资源统筹调度、指令实时下达、多级协同联动等功能。
(三)健全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哨点布局和信息直报系统,在口岸、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车站、学校等场所合理布局设置监测哨点,构建以哨点医院为重要节点的多病种综合监测网络和症状监测网络。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哨点门诊,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预警报告能力。加强重大疫情跟踪监测,及时研判国(境)外、省外可能影响全省公共卫生安全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走势和风险挑战,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完善基层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
加强街道(乡镇)公共卫生工作力量,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力量下沉,为街道(乡镇)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实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的运行保障模式,落实“两个允许”,完善“增、奖、补”机制,建立医务人员薪酬动态增长机制。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强化家庭医生团队网格化防控责任,对家庭医生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农村地区不同地域类型、行政村人口规模,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将预检分诊、筛查哨点、计划免疫(应急接种)、隔离观察病房等纳入标准化建设范畴。
(五)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场调查处置能力、信息分析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的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设立省级专项资金,重点加强市、县(区)级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规划建设高等级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P3实验室),统筹好疾控中心、医院、第三方检验机构力量,最大限度提升应急检测能力。聚焦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引进、培育机制,允许特殊人才享受特殊待遇,大力营造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同时,推进传染病医院新改扩建,支持各设区市传染病医院启动烈性传染病楼、医务人员隔离轮休楼等救治设施建设,加快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尽早实现设区市三级传染病医院全覆盖、发热门诊全达标,推动重大疫情救治能力进一步提升。
(六)健全重大疫情应急物资保障制度
推动完善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物资专项储备制度,设立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健全完善清单化物资储备体系,科学调整物资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储备能力。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体系,对短期可能出现的物资供应短缺,建立集中生产调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