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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9 关于引导“直播带货”规范发展 助力我省消费转型升级的建议
日期:2021-01-25 提案者:金云女

调研情况:

“直播带货”作为电子商务的一种新模式,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口红一哥”李佳琦5分钟卖光15000支口红,“淘宝直播”一姐”薇娅全年完成27亿元的成交量,罗永浩首场直播带货销售额超1.1亿元,“直播带货”成为2020年最受关注的热点词语。据艾媒网数据,国内直播电商市场规模2020年预计将达9610亿元,比2019年的4338亿元,同比增长122%。2020年受疫情影响,“直播带货”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成为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助推剂、加速器。同时,贫困偏远地区通过“直播带货”将田间地头土特产销往全国各地,实现脱贫致富,为全面脱贫贡献积极力量。江苏作为经济大省,2020年迎来了高速发展阶段,直播电商有利地推动了我省复工复产,成为拉动消费的新引擎。在“直播带货”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容忽视的问题。

问题分析:

一是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消费投诉增多。近期,网红主播辛巴带货假燕窝事件满城风雨,直播商品质量问题被网友吐槽,存在承诺不兑现、夸大产品功效、质量不佳、售后义务履行不到位等,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直播带货变成消费投诉重灾区。

二是数据刷单注水,扰乱市场健康发展。“直播带货”如火如荼的背后,粉丝量、点赞数、观看人数等数据造假、注水成为行业“潜规则”,形成灰色产业链,零粉丝瞬间可以刷出千人观看直播,不断削弱“直播带货”的公信力和吸引力,不利于电商直播经济长远健康发展。

三是准入低门槛,实现盈利难,容易热得快凉得也快。一部手机、一套设备,人人都能成为带货主播,销售量、粉丝数、影响力直接决定主播赚钱多少,在竞争激烈的直播大军中,大部分主播内容雷同、缺少特色、卖点不足,很难实现稳定盈利,行业淘汰率较高。

具体建议:

当前,我省正在加快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趋利避害引导“直播带货”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我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完善法律制度,明确监管责任。“直播带货”是新事物、新业态,尚没有专门法律法规对不同利益主体的行为进行约定,各执法部门之间监管责任边界不清,消费者受损后维权困难。建议市场监管、商务、消协等部门加强对直播带货新鲜事物的研究,既要活用现有《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既有条款,又要制定出台专门的法规制度。

二、加强平台监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加强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的监管,明确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平台对直播销售商品、直播内容履行法律责任,保证商品质量和发布内容真实。

三、强化行业自律,建立良性发展环境。强化从业者自律,建立行业协会,有序引导主播学习业务知识,增强能力素质,保障直播质量,倡导诚实守信从业规范,增强带货公信力和吸引力,不断做大蛋糕,共建良性健康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