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21年提案
0141 关于推动我省化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日期:2021-01-24 提案者:民盟江苏省委

调研情况:

化工产业是我省的第二大产业。其2017年总产值超过2万亿元,占全省工业经济总量的13.3%和全国化工产业总量的15%。虽然国务院督导组于2020年4月指出江苏化工系统性安全风险大、传统高危行业风险聚集、新型安全风险突出、重大问题隐患不容忽视,但我们不能因此就简单地谈“化”色变,“一刀切”地盲目取缔化工企业,否则将严重威胁到国家的战略安全,影响到国计民生。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化工企业在创造本地就业岗位、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贡献突出,其中有超90%都是中小企业,从业人员也占比80%。

问题分析:

因此,我们应抓紧机遇,改变我省化工产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安全风险聚集的现状,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补足高端和核心产品短板,向价值链中高端延展,专注细分领域,做精做专,做强做久,重塑我省化工产业结构,形成独有竞争优势,在守牢安全及环保两道底线的前提下,继续发挥好化工产业对我省工业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

具体建议:

一、加强规划,利用政策引领化工转型升级

一是推动化工企业走集约化、集团化的道路。由政府牵头,吸引社会各方参与出资,合并、兼并区域内部分中小化工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组建化工产业集团,最大程度集聚资本和人才,发挥规模优势,提升行业竞争力。二是培育化工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走高端化、差异化、精细化之路。鼓励企业选择新的发展方向在限制、淘汰传统落后化工产品的同时,专注细分领域,做精做专做强、做久,替代高附加值、高端精细进口化工产品,形成独有竞争优势。三是完善产业链条,鼓励循环利用。推进区域循环经济模式,加强研发对化工产品的二次回收利用技术,推动对各种项目生产环节中产生的副产品和废弃物循环利用。

二、激励创新,走绿色化、专业化、智慧化之路

一是支持企业加快升级改造。依法依规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实施从基础设计至生产运营阶段全流程工艺、技术和装备升级,从源头上减少“三废”产生。二是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面合作。加大对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和节能环保产业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推进最新绿色科技成果产业化。三是加快发展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商。将化工安全环保的管理和监控外包给专业化的安全服务商和专业化环保服务商,用专业化的手段解决专业化问题,并规范其行为,严格把控环境评价报告公司的专业性与真实性。四是加强产业配套服务能力和救援能力。大力发展检测检验、风险评估、技术咨询等安全环保服务产业,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五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造传统石化产品的研发、管理、生产和销售方式,全面提升石化企业智能化水平,形成一体化的“智慧化工”创新模式。六是对安全生产进行全方位全周期监控。设立化工大数据中心,建立电子标签自动识别系统,打造一体化“智慧化工”,加强从业人员危化品全流程实时监控,同时建立省级、市级、园区等多级化工安全生产大数据中心,对重大危险源、危险工艺装备实现监控的日常化、数据化。

三、强化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一是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环保的主体责任意识,规范项目建设手续的同时,督促企业做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保管家、安全标准化等管理。二是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引导作用。通过树典型、传经验,制定行业标准规范,提高企业员工专业技术水平。三是制订企业技术人才岗位职责要求、标准规范。对现有人员可以采取业务部门单独组训、依托行业高等院校或专门机构组织轮训等方式方法进行企业员工技术培训、技能考核,真正做到持证上岗、无证下岗。四是要求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培训。督促企业定期核查危废转移记录及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定期开展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运行、应急等专项培训,定期开展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

四、科学评估,加强安全、环保的全流程全过程监管

一是不应采取“一刀切”的粗暴管理。修订出台安全、环保风险容量标准,突出做好新一轮企业、园区风险评估工作,对于那些较早建设、当时各项手续合规、但对照新标准不合格的企业,只要他们能在修改后达标,就应给予一定的审批通道。二是实施总量前置管理。坚持技术最优和排污最少原则,全面落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代”“减二增一”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倒逼项目提高标准,最大限度减少排污量。三是严守生态红线。对不符合管控规定的项目不予审批,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长江江豚保护区的,坚决要求易址或调整建设内容。四是强化环评机构日常监管。结合日常审批工作加强环评质量把控,对环评报告结果较差的企业施行约谈、报告存档记录及考核制度,加大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企业的执法处罚和失信惩戒力度。

五、系统整治,营造有利化工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是改变现行整治模式。不再采用以国民经济分类代码为依据对企业进行分类整治,转而由经济管理部门牵头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采用差异化政策,并从大系统角度出发,统筹各部门的监管,不过分单一强调安全或环保。二是设立财政补偿专项资金。辅助解决企业关停转型中可能涉及到的经济发展、企业利益、产业配套、职工就业、社会稳定等问题,确保低端低效企业平稳有序退出。三是分年度对完成整治提升任务并通过考核验收的区(县)给予资金补助。四是在不增加能耗和排放总量的前提下,把搬迁升级项目作为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批,原能耗、排放指标可减额随企业迁出。五是对化工企业关闭退出后腾出的土地,修复并经评估后进行合理利用。六是对接上级产业政策。尽快出台地方性标准,如制定急需的环保设施安全规范要求、危险废弃物储存设施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设施安全规范及精细化工防火设计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