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超前规划布局,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有序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积极推进区块链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作为赋能实体经济发展的推进器,区块链技术的普及应用,势必将为长三角一体化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助力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问题分析:
当前长三角地区区块链技术发展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区块链可扩展性问题。面对庞大的贸易体量和充满活力的高频交易活动,贸易信任门槛高、履约风险控制难、票据凭证保存繁、保障监管存盲区等问题亟待解决,而目前主流的区块链系统中,几乎没有可以做到无限扩展的。
二是区块链安全监管问题。由于用户匿名和去中心化组织导致区块链系统中用户行为不可控,且目前区块链生态中尚缺乏有效的监管,对区块链交易行为、异常交易检测、非法行为识别、用户身份推测与追踪的技术有待提升。
三是区块链智能合约问题。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支持区域贸易合同中差价合约、贸易合约、多重签名合约等多种需求,无须依赖第三方或中心化机构,提升效率和准确性,但当前智能合约的发展面临缺乏统一的平台语言、合约可能存在漏洞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等诸多问题。
具体建议:
解决这些问题,对加快区块链技术发展创新,助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建议:
一、前瞻布局,明确产业发展路径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成立长三角洲区块链应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区块链重点企业以及产业发展需求、规划,制定技术和常用发展时间表、路线图,推进区块链的技术研发、企业发展和产业布局。推进区块链第三方评估制度和专业机构建设,推动区块链应用高质量、安全和长效发展。二是加强政策引导。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导下,加强长三角洲区块链发展战略研究,出台长三角洲区块链技术创新与应用相关配套体系建设等专项政策,避免区块链企业无序发展,为区块链发展提供态势感知、趋势预测、政策设计、决策判断、平台运营、对外合作、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撑。参照目前针对独角兽、瞪羚企业的扶持政策,出台相关区块链扶持政策,引育有核心技术或成长型的区块链企业。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普及推广区块链新技术、新应用,及时宣传块链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方面的新进展、新成效,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为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创新驱动,推动高端化发展
一是攻关自主可控区块链系统。大力推动自主可控的区块链系统研发,进行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区块链开源社区建设,丰富区块链应用生态,占据创新制高点,取得产业新优势。开放源代码是推进技术发展的重要手段,鼓励区块链开源社区的发展,促进区块链技术的开源和创新。二是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区块链领域具有较强实力的研发机构、创业企业和团队,与国内有实力的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区块链人才梯度培养机制。以区块链企业人才需求为导向。发挥长三角洲科教资源优势,鼓励高校开设区块链的相关教学课程,培养学科交叉、知识融合、技术集成的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为区块链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储备。三是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区块链产业发展会对软件领域、安全领域、芯片领域等基础设施带来巨大的变化,亟需标准的规范,建议组织更多的标准制定,以实际场景业务的创新变化为事实标准,带动全新业态标准的制定。制定长三角洲区块链发展产品、标准等互认机制,从政策指导到产业落地、应用推动上,促进长三角洲一体化产业的发展。
三、互联互通,加快多场景应用落地
一是推进互联互通。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确权及可回溯技术优势来激励所有者的数据共享积极性,打通数据孤岛,促进数据的流通共享。探索长三角区域内三省一市开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政府数据内部互通共享,为供给侧改革的数据治理现代化试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形成基于互联互通区块链数据的联合单边处理和风控机制,做到风险用户可识别、可追溯。二是推进信息互认。区块链作为一个多链平台,解决了隐私安全保护、性能和可扩展性瓶颈,适用于跨业务、跨部门协作的多链互通的场景,实现政务民生、交通、教育、医疗、版权保护等多领域跨链共享互认,推进长三角区域车联网汽车身份认证和鉴权共享,打通产业互联、万物互联最后一公里。三是激发金融活力。利用区块链所具备的分布式、去信任、不可篡改、价值传递等特性,优先在供应链金融、信任关系、溯源防伪等重要环节加快落地实施,打造区域贸易合同区块链中心,为长三角区域贸易中资产转让提供了全流程可追溯、穿透式资产确权和验真渠道,建设“区块链+供应链金融”平台,解决核心企业、各级供应商、银行等参与方之间的互信问题。建立区域贸易区块链溯源系统平台,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 可究的区域贸易全链条可追溯体系,让科技赋能于区域贸易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