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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关于推动我省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地勘工作的建议
日期:2021-01-24 提案者:九三学社江苏省委

调研情况:

在“一带一路”重大倡议下,我省抓住社会资金投资境外地质勘查的机遇,推动地勘单位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对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具有积极作用。

问题分析:

一是多因素影响使得地勘低迷周期仍将持续。随着世界经济下行,大宗矿产品价格进入下降周期,地质勘查活动随之步入下降通道。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宗矿产品价格再创阶段新低,全球矿业勘查投入持续减少,境外勘查活动受阻。

二是对 “一带一路”境外地质调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规划建议》提出保障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从中长期来看,确保供应安全,仍需持续并加强矿产资源海外布局及“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矿产资源调查,而境外地质调查工作是提高国内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技术支撑。

三是服务于“一带一路”勘查的资金、信息和人才需加强支持和引导。随着国家境外风险勘查基金暂停实施,境外地质勘查总投入和社会资金投入均呈下降趋势。究其原因有:国内矿产勘查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发育程度还比较低,社会资金找矿的积极性还不高;随着近年来国内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给国内找矿勘查、矿山开采等带来一定影响;我省境外勘查投资活动在2018年以来稍有回暖趋势,社会资金纷纷在境外开始投入,但是受限于信息渠道,致使不能有效抓住机遇;自地勘周期下行以来,国内外矿产勘查项目大幅缩减,地勘单位纷纷转向“大地质”,一线地质工作者收入锐减,人才流失严重,不利于地勘队伍建设。

具体建议:

一、成立省级矿业风险勘查投资基金

借鉴共青城中盈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经验,建议多部门牵头,组织并引导我省资源型或具海外矿权的上市公司、社会资金等成立省级矿业风险勘查投资基金。基金可聚焦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求的矿产资源、勘探早期及矿建期项目,按国际化、市场化规则运作,重视前期项目尽职调查,严格优选项目,使矿业投资快速实现项目价值。建立并健全投资基金退出机制,促进矿权运作及交易。

二、支持我省企业等在“一带一路”国家进行投资勘查

鼓励我省企业、资源型上市公司、社会人士等到“一带一路”国家积极投资矿业,向其宣传省级矿业风险勘查投资基金政策及办法。加强指导和调控,鼓励其对我国紧缺的战略性矿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具有支撑作用的矿产,以及对项目所在国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能源、资源进行投资勘查,从政策及资金上给予帮助。同时结合考虑长期规划,在省内扶持1~3家初级资源型公司或企业,以应对资本市场“注册制”试点推出,以期未来能让我省地勘单位/企业从资本市场募集到资金,进而进行矿业投资勘查。

三、对与江苏省友好的“一带一路”国家/地区进行地质援助,开拓境外地质调查合作共赢新局面

建议借助援非医疗队模式,由南京地调中心和省地调院牵头,对与我省友好、有合作基础的“一带一路”国家的区域性地质矿产进行调查、重要成矿带进行评价、对项目所在国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能源、资源项目进行援助或技术支持,为省内其它地勘单位、企业、社会人士等提供基础地质矿产资料服务和后期介入机会。鼓励我省在“一带一路”国家具有多年找矿经验和积累的地勘单位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直接参与矿权申请、勘查和交易。

四、鼓励优秀科研、找矿一线人员联系境外找矿项目

建议发挥一线人员积极性,对境外矿业项目,由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其前期野外考察进行适当财政支持。可由项目委托方发起,一线人员申请,以往的项目扶持可以适当调整为人才扶持,补贴机票、签证及考察费用,以吸引、培养并留住地勘专业技术人才。同时扩大我省地勘单位海外找矿信息渠道,以备在新的行业周期到来之际,抢占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