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医学教育由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和继续医学教育3个阶段组成。目前住培项目执行中还存在较多的问题。
问题分析:
一是选派单位、学员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基层医院普遍存在人才缺乏现象,特别是执业医师,选派人员到外单位培训,会造成人员不足、业务开展不便以及担心学员培训后跳槽现象,且目前医疗机构用人机制中未将住培作为必备条件,而是将学历作为重要条件之一,学员在培训中因考研或就业中止培训的情况较多。
二是培训基地各科室部门对学员关照度低,学员缺乏主观能动性。大部分住陪学员为外单位委派,学员在培训基地不仅要学习各项临床知识,也在为基地的日常工作出工出力,但一些住培基地对非本院、非本科轮转住院医生不信任,往往把把住培理解为通科轮转或专科进修培训,一些学员被当成实习生,不能完全融入基地医院各科室,工作性质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和目标差异较大,使学员缺乏主观能动性,有的甚至脱岗等不良现象,使培训质量下降。
三是住陪影响学员收入。住陪学员工学矛盾突出、在培期间生活保障程度较低,没有把培训和职业发展结合联系起来。因参加住培的大部分学员在外单位(培训基地)工作,参加住陪人员在期间享受原单位的工资与绩效会有所降低,且各单位对政策的解读与实行不一致,部分财政补贴不能足额及时发放到各学员,影响学员的积极性。
具体建议:
针对“住院医院规范化培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全面实行先住培后就业的住培制度。完善住培制度,首先应改变现行的先签约工作单位、后通过计划选派学员的方式,施行高等医学院校毕业后先参加住培后签约工作单位,将是否经过住培作为医师上岗的必备条件,做到统一住培统一就业,以便各基地医院对培训学员的统一管理,保证住培质量,让学员学到真本领,培养出优秀的临床医师。
二是保证参培学员适宜的待遇水平。与用人单位签约的住培学员应视为参加工作,享有签约单位的各项基本待遇。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出台政策,规范在外单位参加住培的学员其在原单位的工资与津贴的发放标准。如果实行全面的先住培后就业政策,学员除享有财政补贴外,可由基地医院提供住培学员基本工资福利,保障住培学员的待遇。
三是持续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完善住培相关制度建设,包括组织管理、实施方案、考核方案、师资管理、学员管理、学员生活保障等。培训基地还应对住培学员加强人文关怀,使他们在住培期间安心的参加各项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