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坚持不懈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江苏森林资源总量和人均拥有量均较低,全省人均森林面积0.02公顷, 人均森林蓄积1.19立方米, 远低于全国人均水平(森林面积0.16公顷,森林蓄积 12.35立方米)。江苏最近一次开展的全省森林资源调查显示,采伐迹地面积2165公顷, 火烧迹地面积266公顷,存在非法侵占林地现象。当前,我省林地被侵占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以地方政府、企业等单位为主的项目建设占地。如产业园区建设、墓地开发、文旅项目和房地产项目开发等,由于经济发展指标压力,地方政府对此往往采取默许态度;二是以林地周边原住民、个体户等个人为主的毁林开垦占地。通过小块蚕食、连片破坏、逐渐扩大方式,将大量林地用于种植蔬菜等农作物和茶树等经济作物。
问题分析:
一、林地侵占问题的突出表现
(一)对于林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尽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已广为接受,但部分地区仍不能贯彻落实国家“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的要求,没有像耕地一样对林地采取最严格的保护制度。林地资源由于无法在短期内产生可见的实际效益,经常成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牺牲品”和环境资源保护的“死角”。
(二)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林地侵占问题大多发生在基层或偏远地区,相关职能部门在面对政府、企业等单位侵占行为时往往“管不了”,面对原住民、个体户等个人侵占行为时却又“懒得管”。由于监管执法不到位,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许多林地被长期侵占,给后期治理带来困难,即便侵占行为进入行政或司法程序,也有相当一部分案件因为种种原因不予起诉或者仅承担较轻的责任。
(三)林地侵占追责机制不顺。目前,林地侵占追责还缺乏像环境污染、耕地侵占那样统一又可操作的追责机制和标准,对地方政府的制约和倒逼力度不够。林地资源保护涉及到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农业农村、公安等多个部门,相关管理和制度体系还有待进一步梳理完善。
具体建议:
二、推动解决林地侵占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自上而下的林地保护责任机制。推动基层建立林地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既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保护林地资源的重要性,也让林地侵占追责工作有章可循,给侵占行为戴上“紧箍咒”;建立激励机制,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底气和积极性,让他们敢于、愿于解决林地侵占这块“硬骨头”。
(二)加强林地监管执法。要加强林业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多部门、多地区合作的联合执法体系。改进执法工作方式,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最新科技手段,全天候做好林地侵占实时监测,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切实加强林地侵占执法力度,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提高林地侵占违法成本,对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三)大力推进林地生态修复。针对目前已被侵占林地,应参照国家和地方关于林地保护利用相关规划,根据林地侵占时间、规模、对周边环境影响等,统筹考虑各方利益,分类稳妥推进被侵占林地的收回和修复工作,重建“绿水青山”的美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