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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1 关于利用社会管理网格化机制加强非法金融活动防控工作的建议
日期:2021-01-25 提案者:张乃华

调研情况:

近年来,政法委牵头建立社会管理网格,利用社会管理网格进行风险防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问题分析:

加强非法金融活动的防控工作也需要充分发动基层力量,实现群防群治。为此,建议充分利用社会管理网格化机制加强非法金融活动防控工作

具体建议:

一、将非法金融活动防控纳入网格职责。一是在监测预警方面,建议将非法金融活动,特别是在线下开设投资理财门店、开展投资销售宣传活动、违规发放投资理财广告和投资受损群体聚集上访等纳入网格员巡查监测范围,利用网格员上门走访等工作契机主动摸排搜集网格内线索,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网格化平台,通过该平台畅通要情报告机制,向网格管理部门和处非部门及时报告相关线索。二是在宣传教育方面,建议充分发动网格员在基层社区“进圈进群”,普及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可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各基层网格微信公众号、网格工作微信群等发布相关资讯,介绍非法金融活动的严重危害;同时网格员在线下进村入户、深入辖区,通过分发宣传资料、公告栏公告等方式,确保不上网的社区居民无遗漏、全覆盖,为防范打击非金融活动营造出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将非法金融活动防控纳入网格考核奖惩。一方面,建议在网格员季度考评中赋予非法金融活动防控相应比重,对未及时上报且造成重大影响的非法金融案件所涉网格的网格员应对考评予以扣分。另一方面,建议结合非法集资线索举报奖励工作,对报送有效事件和线索的网格员进行奖励,提高网格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监测排查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强对网格员的业务培训。非法金融活动防控工作是一项需要一定专业知识基础的工作,要充分发挥网格在其中的作用,就要切实提升网格员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建议将非法金融活动防控相关业务知识列入网格员岗前培训内容,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增强网格员金融业务知识,使其明确工作职责和风险处置相关工作流程。同时在网格工作中注重以老带新,对新进人员实行传帮带式引领、手把手现场教学,确保网格员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实现高效摸排、稳妥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线索。

四、加快网格化机制与非法金融活动防范机制的衔接。建议从系统与人员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加快平台系统的衔接,将网格化平台与我省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平台进行对接,在工作机制上建立联动体系,方便数据共享、关联分析、预警研判及协同联动。另一方面是探索人员协同工作,我省人行、银保监、金融监管局联合建立了金融机构网格化工作机制,已部署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开展网格化防范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建议探索金融机构网格员纳入社会管理网格体系,协同工作,提高对非法金融活动监测识别的专业性与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