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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关于推进我省电动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日期:2022-01-18 提案者:民盟江苏省委

调研情况: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中,新能源产业发展将更趋迅猛。电池动力在船舶领域的应用是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部分,尤其是江苏发展潜力和空间巨大。我省船舶产业基础好(2019年造船量占全国总量的49.1%),通过政策引领、平台建设、产业升级、技术创新等手段大力发展电动船舶,有利于强化江苏省船舶产业的领先地位,加速推进节能减排和高质量发展。

问题分析:

但是,我省电动船舶产业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电动船舶产业的政策支持尚不充分,未得到有力的引领与推进。二是电动船舶的技术与产业间尚不匹配,未得到充分的重视与挖掘。三是电动船舶的企业市场发展尚不成熟,未得到持续的培育与整合。

具体建议:

对此我们建议:

一、以政策强势引领,建设电动船舶产业支持体系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省级电动船舶产业发展工作组。成立专项工作领导组,并由分管省领导担任电动船舶产业链链长,协调省船舶产业链和新能源、智能产业链等领导小组成员及省交通、港口集团等单位负责人共同参加编制电动船舶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建立电动船舶产业链、企业链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合作协同机制,推动资源的整合优化;组建专项政策研究组,深入调研船舶电动化的现状、趋势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系统的电动船舶发展政策,满足并促进产业发展。

二是统筹规划,构建电动船舶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在各级工作组领导下,以电动船舶产业中长期规划为蓝图,细化时间表和路线图,针对产业上下游和各环节全方面配套支持政策,强化政策体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全覆盖;根据省内各地实际,推动各地完善本地政策及实施细则,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政策链,为电动船舶产业的长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保障。

三是因地制宜,细化各地市电动船舶产业发展落地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由分管地市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推广应用组,研判本地在电动船舶产业链中的定位、发展目标与建设规划,贯彻落实省级层面规划制定的政策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产业落地方案,激发本地相关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产业势能和政策效能的高效转化与释放。

二、以规范促进建设,完善电动船舶减碳治理体系

一是制定规范,明确电动船舶产业的发展路径及要求标准。从船舶应用角度出发,厘清并规范电动船舶技术标准体系,出台船舶电动化应用及改造方案,制定传统燃油船舶分级淘汰、更新的技术方案及时间表,逐步推进船舶电气化、智能化、低碳化发展。

二是绿色优先,助力电动船舶及其绿色产品的推广使用。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电动船舶绿色产品采购范围,鼓励党政事业单位更换和新增船舶采用电动船舶,以公共领域电动化有效带动私人船舶电动化。给予新能源船舶在航道、闸口等优先通行权,持续释放市场需求。

三是加大投入,推动电动船舶产业发展基础的优化提升。利用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电动船舶产业化及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发展提速提质。对船舶航线内相应位置换电站建设所需要的土地和场所予以相应支持,为产业的长效发展赋能。

三、以联盟协同支撑,搭建电动船舶发展市场体系

一是做大平台,建立全链式的电动船舶产业发展企业联盟。在省政府统筹领导下,依托江苏省内河航道与船舶资源,吸纳电动船舶上下游企业成为联盟单位,打通电动船舶技术、产业壁垒,基于联盟平台建设电动船舶产业发展共同体,以电动船舶的全链式发展带动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研发攻关,保证电动船舶发展的技术优势与领先地位。首推适合长江运河航运需求的系列标准电动船型设计,包括内河集装箱船、散货船,江海联运直达集装箱船、散货船及与之相应的充电、换电设施布局研究。开展符合江苏沿海绿色发展需求的混合动力船舶的设计,如轮渡、游船、港务作业船、公务船等。

三是智联管理,创建功能集约的船舶信息互联大数据平台。由专项工作领导组和企业联盟协同合作,综合利用5G技术、物联网、大数据技术等,率先建设一体化、综合性、功能集约的船舶信息互联大数据平台,实现全省乃至全国船舶数据联网,利用大数据对船舶运行、排放、安全、运营进行管理和后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