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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1 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日期:2022-01-18 提案者:省工商联

调研情况: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专注铸专长,以配套强产业,以创新赢市场,是中小企业的优秀代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要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指明了努力方向。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蓬勃发展,长期深耕细分领域,为制造业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不断汇聚起中国经济创新创造的强大活力。目前,全国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4762家,其中江苏285家,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现阶段,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还面临诸多障碍。

问题分析:

现阶段,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还面临诸多障碍:

1.政策支持力度精度有待提升“专精特新”企业因其较强的科技创新属性,在经营模式、产品服务上具有前瞻性、超前性,目前一些法律政策尚处于空白地带,发展的制度环境尚未完全形成。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体系尚不能很好地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需求,融资难、维权难等问题仍然突出。

2.应用基础研究能力水平不高。我省中小企业虽然数量较多,但缺乏辐射带动力强、技术创新能力强、行业引领性的龙头型、领军型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和未来前沿科技领域前瞻性协同布局不足,对优化产业生态布局、构建江苏“地标性”产业集群的支撑作用不够明显。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意愿有待提升,企业研发活动总体仍以低投入、快见效的为主,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占比偏低,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原创性理论突破和先进性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能力不够。

    3.创新体系主体协同不足创新链部分主体存在“各自为政”产品同质化竞争、结构性过剩现象严重,多主体共赢共享合作机制有待完善。产学研用融合协同创新体系还不成熟,技术创新协作模式和知识产权利益分配机制不清晰,科技成果转化不畅、落地不足,创新人才和成果多数还集中在高校、院所,科研机构成果与市场主体需求之间匹配度不高。

具体建议:

为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建议:

1.强化政策支持。加强国家、省市关于“专精特新”企业的系列支持政策落地落实,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完善税收、人才、金融、科技等配套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力度。构建鼓励中小企业发展、保护中小企业权益的政策支持体系。

2.注重基础投入。适当提高财政支持比例,加大对企业研发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扶持力度,对项目设备购置、房租、研发投入等分档予以支持。引导企业、金融机构以捐赠、建立基金、开展联合资助等方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支持企业申报新型产业科技创新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重大实验室等研发创新资源联合建设创新载体。实施科研设施和实验室等科技资源共享政策,向中小企业优惠开放。

3.推动集聚发展。围绕主导产业方向和企业发展需求,优化产业和空间布局,做好土地供应保障,打造一批“专精特新”特色园区。支持整机(系统)与关键零部件企业开展协同开发和产业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按产业链梳理“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产业链布局开展并购重组,吸引上下游企业集聚江苏,对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奖励。

4.加大融资支持。完善企业债权融资体系,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专精特新贷”,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专精特新保”,鼓励保险机构推出“专精特新险”,探索推动“专精特新”园区贷、集合债等金融产品创新。支持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用好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为企业提供挂牌展示、托管交易、投融资、培训辅导等服务。

    5.加强培育服务。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建立和完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库,汇集政策、信贷、上市、管理、数字化等方面资深专家,优化上市办理服务做好分类指导,提供精准服务建立服务协调工作机制,跟踪梳理企业用地、融资、人才、技术等方面的困难需求,通过省市联动做好企业需求快速响应处理工作,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