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当前我省特种设备监管存在基数大、增速快、监管任务重、风险系数高等特点和问题。
问题分析:
一、当前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省特种设备监管存在基数大、增速快、监管任务重、风险系数高等特点和问题。
(一)我省特种设备基数大、增速快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截至2020年底,我省拥有各类特种设备共219.78万台,其中在用设备189.38万台,不仅保有量大,而且使用环境复杂,设备维护保养水平参差不齐。2020年我省特种设备数量增长率为8.85%,其中徐州、淮安、镇江、宿迁、连云港五市设备总量增长幅度较快,分别为18.88%、14.39%、14.11%、12.72%、12.09%。随着全省持续开展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量因历史原因未注册的压力管道纳入到统计范围,总量增加9074.54公里。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任务重
为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对各类特种设备在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三个环节都有严格规定,实行全过程监督。截至2020年底,我省共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职机构438个,人员5997人。2020年全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共出动监察人员27.22万人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92万份,对119.7万台(套)(不含气瓶、压力管道)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安全问题16.55万个。对10.7万台(套)特种设备(不含气瓶、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实施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安全问题13.4万个;对26.2万台(套)特种设备(不含气瓶、压力管道元件、零部件)进行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安全问题2873个。且截至2020年底,省级发放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项目)许可证总数7231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159.57万张。特种设备的运行安全监管监察、生产管理监督检验,作业人员管理培训面广量大,任务十分繁重。
(三)特种设备安全潜在风险系数高
2016-2020年,全省共发生101起特种设备事故,其中机电类设备事故起数占到事故总数的90.10%,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起重机械事故分列1、2位。2020年,全省发生特种设备一般及以上事故7起,万台设备事故率和死亡率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了70.8%和59.1%。但根据已结案的7起事故调查报告来看,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无证作业、违规作业,企业非法安装、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设备是主要原因。
具体建议:
二、关于加强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建议
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生产和使用是我省狠抓安全生产的前沿防线,为此建议,我省要切实抓好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特种设备科学管理水平。
(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与刑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衔接,修订完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本规范》,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企业的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指导并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编制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规范;三是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发挥行业部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作用,加强与各级安委会的工作对接和部门之间的联动,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多发的区域,进行集中约谈、重点督办。
(二)加强特种设备检验监管人员能力建设
一是出台《江苏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管理规定》和《江苏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确定评定细则》,定期举办全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开展监察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行业监管、从业人员能力水平;二是科学编制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全员能力提升培训,出台适岗的人事政策,鼓励各级监察人员报考A类监察人员资格;三是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继续教育;四是提升危机预警与应急能力。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厅、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环境应急中心等部门要联合各级安委会等单位定期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应急响应的时效性、应急机制的协调性。
(三)对全省特种设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
一是对照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台帐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真正做到底数清、状况明;二是加强对省内相关电力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在电站锅炉范围内的管道材料质量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核查;三是重点检查大型游乐设施、客运架空索道,乘客束缚装置是否改造加装,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应急救援制度是否建立等。督促使用单位加强运行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开展应急演练;四是对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开展重点检查,落实使用单位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五是对移动式、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天然气等压力管道办理使用登记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特种设备智慧监管装备建设
一是在对特种设备安全开展逐厂、逐装置专项摸排的基础上,对涉危化品企业的特种设备逐步开展在线实时监控和监测系统建设;二是落实国家建设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的要求,依据“一瓶一码一档”原则,明确气瓶制造、经营、充装、检验、配送各环节主管部门信息化监管的法律责任,建立气瓶安全全纪录、可追溯的信息化监管体系,并推行气瓶强制保险制度;三是推广叉车、起重机械“智慧监管”经验,建立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公共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智慧监管服务平台。
(五)实施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承诺制信用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生产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压实主体责任;二是突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压紧监管责任;三是严厉打击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无证使用等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将严重违法单位列入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