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2020年7月,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废止后,成品油市场管理缺乏直接的法律依据,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各种市场乱象层出不穷,主要违法表现形式有:非法自建罐、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点(简称“自流黑”),民营加油站通过销售无票油品偷税、漏税,农村加油点偷卖汽油,以及利用网络平台线上非法售油。
自201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连续5年开展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2021年,全省查处自建罐765个、非法流动加油车3288辆、黑窝点842个;破获涉油刑事案件242起、采取强制措施1248人,破获涉油行政案件3049起、处罚997人;破获走私成品油案件9起,查证走私成品油21.4万吨、案值13.1亿元、涉税5.5亿元;税务稽查补缴入库税款2.1亿元。
全省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成效显著,但各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存在“死灰复燃、打而不绝”的情况,我省亟需以《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为契机,建立成品油市场管理和服务的长效机制。
问题分析:
一是流动加油带来公共安全风险。流动加油车的油品运输、销售全过程没有消防、安全、环保措施。随意违停在国省道等车流量较大区域为货车加油,带来交通风险。每一辆流动加油车都是一枚流动的炸弹。部分车辆擅自改装,有的甚至用塑料桶装载1吨汽油或柴油,在农贸市场、居民小区等人口聚集场所,以及地下停车场等通风较差的场所兜售。这些成品油非法销售行为带来了严重的燃爆火灾风险。其销售人员在加油过程中吸烟、接打手机等行为时有发生,易发生爆燃事故。2021年连续发生4起安全事故,有造成人员严重烧伤的,有造成舆情的,有导致较大财产损失的,给人民群众和社会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
二是非法储存成品油带来安全环保风险。各类“自流黑”采用废旧的单层油罐储存油品,容易渗漏,无油气回收等环保装置,危害生态环境。有的黑窝点油罐还设置在居民屋内、燃气管道边,安全风险较大。同时,不合格油品带来消费者利益和大气污染风险,从已查处的非法销售油品抽检情况看,约1/4的油品质量不合格,存在含硫量超标等问题。
三是无票油品带来税收流失风险。每年流入我省的无票油品主要来自地炼企业、走私油,主要流入民营加油站及“自流黑”。偷漏税的巨大利益空间是成品油非法储运销行为屡禁不绝的主要原因,导致了“私设油罐、非法流动加油、黑窝点、互联网平台企业非法销售成品油”四类成品油非法储运销行为屡禁不止,导致了“劣币驱逐良币”,对我省石油石化产业提质升级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建议: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和经营秩序直接关系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稳定、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省委省政府对防范和化解成品油领域的安全风险、税收风险高度重视,2021年,全省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综合整治,正式出台了《办法》。全省应以此为契机,切实宣传贯彻落实《办法》,持续加强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进一步巩固综合整治成效,开创我省成品油流通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巩固整治成效,营造良好环境。针对我省成品油市场中仍然存在的自建罐、黑加油点、流动加油、偷逃税等问题,尽快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随《办法》正式生效。坚持2021年全省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中建立的“月通报”“案件线索处置”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流程,持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按照《办法》明确的罚则,加强源头管控,严管重罚,进一步消除安全环保隐患,为冬奥会、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在《办法》出台基础上,研究和推动成品油流通管理地方立法。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税收秩序。积极在全省推广和运用成品油智慧监测云平台,建立涵盖全省加油站进销存等关键数据的大数据分析监控系统。推动成品油领域各类监管数据互通互联,实现对成品油市场的立体管控、源头管控、智慧管控。建立和落实成品油智慧监测云平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税收秩序。
三是落实各方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强化部门责任,按照《办法》明确的商务、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职责,合力打击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属地责任,统筹行政执法资源,提升监管效果。强化主体责任,建立行业公约,按照《办法》中明确的经营禁止性行为,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