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各地农村公路基础设施逐步完善,部分地区已开始实施“村村亮”工程,计划保障规划发展村庄至少有一条通达路径照明设施全覆盖,县道夜间出行必要路段照明设施全覆盖,安全隐患路段照明设施全覆盖。
问题分析:
从目前农村公路照明工程实施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农村公路照明覆盖率偏低。以盐城市为代表的众多中小型城市农村公路照明覆盖率偏低。盐城至2020年底,全市农村公路现有照明设施81186个,覆盖3660公里,占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的19%。
(二)农村公路照明管理组织架构缺失。目前县乡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路灯管理,农村公路照明管理主要是由县乡镇街道政府和村居委员会负责,没有形成完整的市、县、乡公路照明管理体系。城市公路照明有《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但农村公路照明没有专门的公路规范标准。政府部门对于农村公路照明也没有明文规定负责的部门及职责职能。
(三)农村公路照明项目资金来源不稳定。农村公路照明维护管理没有专项资金,主要是由县乡政府财政支出。农村公路管养有专项资金,但不包含农村公路照明的管养费用。往往通过基层打报告申请的方式争取资金,有些地方向村民自筹路灯维护管理资金,引发群众不满情绪。
具体建议:
(一)完善组织架构。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照明管养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局中去,构建农村公路照明“县乡村”三级管养体系,建立县级农村公路照明管养责任制,明确县级参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管养权力清单和具体主任分工,建设一支人员稳定的专业化农村公路照明管养队伍,并引入第三方农村公路照明养护,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实现农村公路照明日常管养市场化。
(二)保障资金来源。建立“财政投入为基础、多渠道扩大融资”的农村公路照明管养资金筹措机制。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将路灯养护资金、管理经费、人员工资等一并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管和审计。
(三)合理规划设计。制定农村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对道路路面平均亮度、平均照度、炫光等作出规范,保障村庄至少有一条通达道路照明设施全覆盖,特殊路段包括穿越村庄、工厂、学校以及交通量大的路段、平面交叉口、临水路段、急弯陡坡、事故多发、下穿通道等路段科学布置。
(四)加强智能运用。通过智能控制系统,结合不同区域的地理位置、季节变化等因素,使得控制系统可以根据日出日落等时间进行自动控制。广泛采用智能感应路灯,根据需要设置红外感应开关、声控开关、雷达感应开关等智能感应设施,保证当有车辆、行人路过时能够及时亮起,无人无车时熄灭,有助于减少能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