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不正当竞争,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会议同时首次提出,要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对非全日制等形式就业的人员权益保护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年来,随着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就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大量外出务工人员开始回流,回到家乡就业创业。“招工难、用工难、用工贵”已成为摆在东部沿海地区企业日常经营中必须面对的一道难题,这同时催生出劳务中介市场的兴盛。在利益的驱使下,不可避免也会产生一些中介市场乱象,甚至出现一张办公桌、一台电脑就可以办中介的情况。由此产生的超范围违规经营、以“返费”等方式哄抬价格、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等违法违规乱象,劳务中介市场的种种乱象不仅直接影响到了企业正常的招工和用工,更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对人力资源市场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问题分析:
概括起来,大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务市场价格、供应的不稳定和不确定性问题突出。用工高峰期时候,部分劳务中介公司会违反原有的劳务合同,提出涨价要求,一旦涨价要求得不到满足,有些劳务公司会直接将劳务工派遣至出价较高的用工企业,不向严格遵守合同、拒绝涨价的企业提供劳务工。因为工期紧、又恰逢用工高峰,公司要么面临加价、要么只能使用基础素质较差的劳务工或者无劳务工可用。
2、私下联合“哄抬物价”的现象依然存在。以苏州市吴江区为例,常规情况下劳务工时薪为25-28元。旺季时,部分劳务中介公司会联合起来私下通气,哄抬劳务工价格,导致用工单位用工成本上涨2-3倍,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用工负担。为满足生产旺季需求,部分企业只能被迫接受劳务中介开出的条件,默认不合理的价格和市场,不仅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支出,也无形中助长了市场混乱的风气。
3、所谓“挖墙脚”倒卖劳务工的现象大量存在。部分劳务中介公司为了获取更大利益,会通过开出更高的“返费”等手段,吸引已经在职的劳务工去到开价更高的企业,甚至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从中获取更多的利益。已经在职的劳务工也频频上当受骗,自身权益收到进一步侵害。
具体建议:
为有效整治劳务中介市场的乱象,切实加强对劳务中介公司的市场监管,确保中介市场的规范运营,为正常经营的企业创造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现建议如下:
1、完善管理机制,做到严规范、善管理、重监督。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劳务中介准入管理,严格执行行业准入制度,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劳务中介机构进行梳理和筛查,定期进行专项资质审查和评估评价,做好中介机构“管理关”;立足网格化监管,对资质不全、扰乱市场的非法中介,加强打击和处罚力度,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违法的中介机构进行清查,守好日常督导“检查关”。
2、建立沟通机制,引导供需双方合作共赢。对于规范经营、口碑良好且规模较大的劳务中介公司,希望政府主管部门能够加大扶持力度,引导中介公司与用工企业间建立沟通交流平台,加强双方间的信息交换,合理规划市场用工需求,促进用工市场的良性发展。
3、规范收费标准,制定行业指导价。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通过市场调研,科学测算劳务输送的成本,并牵头制定有一定约束力的指导性收费标准,推行“阳光合同”,明确劳动者工资、保险、加班费及各项福利,明确中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多方的权利和义务。
4、加强交流互通,建立劳务输出定向联系。希望通过地方政府间的交流与合作,发展与中西部劳动力输出大省之间的定向联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定向联系机制,已解企业“招工难、用工难、留人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