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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关于健全完善养老服务和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议
日期:2022-01-19 提案者:李立顺

调研情况:

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服务模式逐步从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补缺型福利服务,向面向所有老年人养老服务转变;服务形式从机构集中照料为主,向居家、社区、机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化发展转变;发展机制从政府举办为主向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竞相发展转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我国养老服务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已于今年11日起正式实施。围绕该规范所提出来的基本要求和防噎食、防食品药品误食、防压疮、防烫伤、防坠床、防跌倒、防他伤和自伤、防走失、防文娱活动意外等九防要求研究制定的一系列配套行业标准也于1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又迈进了一大步。

养老服务业是关系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实施的规范是养老服务业的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也是第一个服务业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的基本要求、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护、管理要求等内容,划出了养老机构服务的安全红线,将有利于防范、排查和整治养老机构服务中的安全隐患,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问题分析:

当前,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提升,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长期存在错位,导致大量的需求对接不足。对此,政策引导应尽可能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有品质的中高端供给。而解决当前供需错位的关键举措,还应是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共同合力,方能真正改变错位现象,理顺供需机制。只有更加尊重市场规律,让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参与其中,才能更好地解决养老问题。

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的数量在2020年已经达到2.43亿了,但是国内机构养老服务的能力却远低于实际需求。据统计,我国在养老机构和场所从事养老照护工作的总人数不足100万人,其中机构中从业人员有大约30万人,持证的养老照护人员约有20万人,而这当中只有一半的人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养老照护人员的整体素质也较低,学历在高中以上的只有30%20-30的年轻人较少,所以总的来看当前我国养老照护的队伍建设还比较落后。

在此背景下,必须确保养老政策落地有声,提高政策实施的效率,确保全过程和全社会监督并济,以此倒逼优质养老机构和服务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继而遍布整个养老服务市场。

具体建议:

1、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标准与综合监管制度衔接,完善配套措施,在依法规范整治的同时,加强对不达标机构的帮助指导。特别是要加强行政检查,完善标准与综合监管制度衔接,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强标生效落地。对违反强标、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行为,应加大处罚力度,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规范的实施是第一步,接下来的日常监管更为重要。

2、通过盘活存量资源,引入社会资本,进一步激发我省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打破传统的相对封闭的养老模式,大力推进公办养老院转型升级,破解“看病不养老、养老不看病”的难题,组织实施好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形成一批效果好、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多层次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培训,提升标准化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养老机构强标落实情况信息共享,供信用联合惩戒、等级评定、优惠扶持政策享受等工作应用,通过互联网平台等对强标抽查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奖惩情况等进行公示。

3严格要求从业人员,应培养更多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专职助老工作人员,并经过专职培训,取得相应证书才能进入社区服务老年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有效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的综合能力,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待遇和地位,鼓励更多人员进入养老照护行业。

4、全面提升老人的幸福感,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还应创新养老服务方式,比如,养老机构可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提供养老服务等,使高质量的养老服务惠及居家和社区养老的老人,实现养老机构和社区融合发展。通过打破养老机构的围墙,可以把机构专业的照护服务送到社区,实现院内院外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