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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2 关于将国防(人防)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意识形态教育的建议
日期:2022-01-19 提案者:雒永信

调研情况:

人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上,习近平主席指出,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改革开放以来,人防事业取得新的成就,为维护国家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新形势下,希望人防战线的同志们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防意识、责任意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建设强大巩固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作出新贡献。习主席作出的重要指示,精辟阐述了新形势下人民防空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战略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为做好人民防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当前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互交织激荡的复杂条件下,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战争形态的新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给人民防空带来更加严峻的挑战,赋予更加艰巨的使命。江苏省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又地处东部沿海,战略区位独特,人民防空工作任重道远。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应当将国防(人防)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意识形态教育,进一步加大力度,改进方式,增强全省的国防(人防)观念。

开展国防(人防)宣传教育是《国防动员法》《人民防空法》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群众增强国防观念和依法履行国防义务,了解人防工作、增强防空防灾意识、获取防空防灾知识技能的重要途径。通过调研了解,在全省范围内,国防(人防)宣传教育组织落实部门相对分散,军分区(武装部)、人防部门、教育部门等根据职能职责的分工,各有侧重地组织落实,教育成效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问题分析:

一是重视程度不高,不能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国防(人防)工作,片面看重经济效益而往往忽视战备效益,居安思危意识淡化。

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国防(人防)宣传教育目前主要是以“五进”形式开展,影响力、渗透力不够强,覆盖面、宣传效果、宣传体系难以得到充分保证,没有真正形成宣传教育的合力。

三是保障措施不力,国防(人防)宣传教育在法规制度、政策规章、运行机制、经费保障及考核落实等方面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难以推动宣传教育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发展。

具体建议: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宣传部门将国防(人防)宣传教育一体纳入全民意识形态教育,研究提出加强全民国防(人防)教育的规划措施,会同组织部门抓好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国防(人防)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抓好学校国防(人防)教育;民政、司法等部门要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国防(人防)教育工作;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群众性国防(人防)教育活动。各新闻媒体应当安排一定的版面(时长)开展国防(人防)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公益宣传。

二是强化考核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要会同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开展国防(人防)教育情况适时组织检查和考评,发现和解决问题。将国防(人防)教育检查和考评情况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目标绩效管理考评体系。注重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的作用,加强对落实国防(人防)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强化法规建设,完善支持政策。制定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国防(人防)教育的政策性意见,研究新闻媒体宣传普及国防(人防)教育实施办法,制定完善有关地方性法规制度并抓好落实,进一步推动国防教育法制化、规范化。各级政府要将开展国防(人防)教育的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加大经费投入,使国防(人防)宣传教育及意识形态教育更加深入人心,不断夯实和筑牢国家安全的思想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