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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2 关于多措并举,强化我省职业健康监管的建议
日期:2022-01-19 提案者:严华

调研情况:

  职业病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危害因素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生命健康危险。近年来,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的重视及努力下,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全省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迈出了新步伐, 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逐步完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不断加强,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取得了新突破,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工艺、装备、防护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职业卫生宣教培训工作不断向前推进。但作为工业大省,老问题的影响尚未完全去除,新问题也接踵而来。随着我省生物工程、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新的职业病危害不断出现,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势严峻且复杂。

问题分析:

主要表现为:

一是新旧职业病危害交织叠加,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防控难度加大,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疾患等问题凸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对职业健康带来新的挑战;二是职业健康管理和服务人群、领域不断扩展,劳动者日益增长的职业健康需求与职业健康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三是职业病防治支撑服务和保障能力亟待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滞后,职业健康专业人才缺乏,职业健康监管和服务保障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四是职业健康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部分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基础薄弱,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障存在薄弱环节。

具体建议:

为进一步夯实我省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全省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谨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目标引领

要把职业健康纳入市、县(区)、镇各级政府的施政规划目标、工作内容和考核目标当中,让各级政府充分认识到职业健康在预防疾病、保护和促进健康、提高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重点解决影响大多数人职业健康的危险因素,针对这些行为危险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长远规划目标。进一步健全职业病防治机制,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部门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全面建成省、市、县(区)、镇四级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体系,理顺职责分工、设定职能边界,形成综合监管、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联动的工作机制。

2、压实单位主体责任

要 着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职业病防治措施,提升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水平。用人单位严格依法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切实承担职业病防治责任。加快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个体防护和管理措施等方面入手,以防尘、防毒、防噪、防辐射为重点,落实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措施。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依法开展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申报、个体防护、培训教育、职业健康监护等各项重点工作。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以尘毒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为抓手,强化监督,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损害职工职业健康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

3、健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

切实发挥各级各类专业机构在动员、策划、规划、协调、指导、督导、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建立良好的体制和机制,切实发挥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人员在开展职业健康咨询、行为指导、职业健康传播和健康教育方面的作用。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职业健康服务工作重心下沉,健全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逐步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职业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增加服务供给,满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多样化、个性化的职业健康服务需求。加强职业病防治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强化质量控制,规范服务行为。推动职业病诊断规范化建设,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能力。要全面加强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引导合规的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技术服务开展情况,接受省、市质控中心质量监督。

4、强化危害源头治理

要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把好项目立项入口关。建立健全危害摸底调查台账,全面掌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严格源头控制、提高准入门槛,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建立淘汰退出机制。开展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帮扶工作,引导、帮助小微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辨识,完善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对新发现职业病危害的识别、研究、评价与控制。

5、加强信息化建设

要整合信息资源,加快建立涵盖监督管理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覆盖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健康监管等功能的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促进部门间数据共享,逐步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报告等数据信息集约化、智能化、动态化管理。要借鉴全省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领域社会化服务经验,积极推进职业卫生社会化服务载体和运行模式,解决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卫生无人管、不会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