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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关于完善数字政府政务系统平台建设工作的建议
日期:2022-01-19 提案者:沈浩

调研情况:

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将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提升到了全新高度。我省全面贯彻国家指示精神,积极出台《“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等相关文件及配套措施,强调利用高效数字化手段,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在内部配套运行机制上增加协同、提高效率,不断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效能。

我省政务系统平台建设起步早,基础设施建设程度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基本形成“两地三中心”的大数据总体布局,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域覆盖;各类行业条口信息数据汇聚共享初见成效,61家省级部门注册发布目录1391类,挂接资源1803类,设区市注册发布目录28537类,挂接资源15433类;“不见面审批”和“不见面交易”形成品牌,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地图通过“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双轮驱动,聚力打造“24小时不打烊”便利化掌上服务。

问题分析:

为全面打造数字政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升政务服务与治理的数字化水平,我省大力开展政务系统平台建设工作,各政府条线系统平台建设数逐年增多和丰富。但在具体政务系统平台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是统筹管控力度不足。当前我省政务系统平台建设仍存在架构散乱、标准不一、平台重复的情况。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系统平台缺乏自上而下的顶层推动理念,各地亦保持此前因推动数字政府创新试验点建设而拥有较大自主权的惯性思维,互相比较,陷入重视表面展示效果而缺乏实质业务赋能的“面子工程”误区。一方面因为认知的片面和误区难以保证系统平台架构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可持续性,客观上给统一标准、数据共享带来阻力;另一方面由于平台升级、数据共享的需要,部分政府系统平台又重新部署规划另起炉灶,造成单个部门同一流程拥有多个系统平台,一件事情需要在多个平台重复提报,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二是政务系统平台建设缺乏标杆指引。多年来各政务条线的数字化建设工作往往是上级发布文件,各地市乃至区县自行开发建设,由于对政务系统平台价值主张、建设目标、包含模块、评估标准、后续规划等缺乏深刻的理解,省级层面同样因为对“数字政府”概念缺乏明确统一的认知和画像规定,各类政务系统平台的建设工作也就过多依赖市场投标主体的认知把握程度以及技术实施能力,建设的政务系统平台也就功能参差不齐、界面样式五花八门、数据接口封闭无法打通,这与一体化建设在线平台的初衷相去甚远,同时又具有很明显的地域性和供应商能力符号化特征,也就难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规模复制和推广,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市场资源的冗余投入。

三是对数字经济激活力度不足。当前我省政务系统平台建设仍存在不均衡不充分的情况,部分政务条线数字化建设重复,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同样也存在部分政务条线系统平台建设力度不足,数字化程度较低的现象。整体政务系统平台建设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且这一差距存在扩大趋势,政务数字基底有待进一步打造,政务外网和政务云保障能力存在不足,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的深度广度不够,数字政务应用服务体系还不健全。政务系统平台建设采购要求较高,面对遍布我省数字经济“各毛细血管末梢”的中小微企业,项目参与门槛资质要求高、竞争压力大且存在收款困难侵蚀毛利空间的情况,大型政务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基本被大型国企或大体量集成商垄断,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度较低。

具体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省级纵向统筹力度

坚持省市区县自上而下统筹、有序建设,通过省级层面规划管理、建设管控、资金约束、结果考核等方式,贯彻“1234+”总体架构,对各政务条线政务系统平台的开发建设加大统筹力度,推动省级协调机制建设。广泛汇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及各类技术专家等做好顶层设计以及技术评议工作,确定和合开放、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架构,确保整体系统平台的持续更新和迭代发展。严格遵守和制定统一技术规范,最大限度纵向整合,并依托高位汇聚优势,沉淀可固化功能模块并形成刚性系统平台开发要求,将分散、重复建设模式转变为集约化统一部署模式。着力优化政务系统平台建设考评方式,向条线部门上游着力,强化纵向管理和领导作用。

二、深化创新试点引领工作,做好优秀案例推广

加大创新优秀试点的总结复盘,认真梳理我省政务服务平台等优秀系统平台的建设经验,积极广泛学习“北上广深杭”先进数字政务打造经验,总结提炼“智改数转”经验做法,整理汇编全省统一的数字政府政务系统平台建设标准和要求。同时紧密跟进各地创新试验试点成果,以半年为单位征集和遴选相关优秀应用场景、实践案例若干,通过国家和省应用创新体验(推广)中心、区域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开展各类宣传对接活动,加大优秀方案和实践案例的宣传推广,打造标杆样板试点,加深各地对数字政府政务系统平台建设的认知与理解。

三、多维激活市场活力,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

全面加强数字政府政务系统平台统筹建设力度,查缺补漏,加大短板补足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数字政府均衡性。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创新开拓采购合作模式,多渠道加强PPP模式在数字政府政务系统平台建设中的路径探索,多维度激活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参与度。进一步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要求,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我省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进行购买而不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减弱各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务系统平台建设门槛。政务系统平台运营深度引进公司化运作模式,对于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鼓励熟练掌握新技术及运营能力的社会公司,积极发挥在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融合开发等方面价值,与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机构联动,形成与时俱进的“数字政府”运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