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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关于我省机关干部率先示范切实提高普通话应用能力水平的建议
日期:2022-01-19 提案者:汤忠元

调研情况:日前,教育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和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基层干部要带头学、说普通话,切实发挥表率作用,要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的法定要求。早在2018年,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语委等部门就强调了公务员、教师等在普通话普及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各级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然而从实际看目前各级机关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在行政工作、媒体发言等公务情况下使用方言工作的情况仍很常见。 

问题分析:一是入口不严。与热衷于英语“四六级”相比,大学生一般对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并不“感冒”,加之当前公务员考试鲜有职位对普通话等级有要求,相反一些职位对英语水平却有明确的要求,入口不严自然导致难以实现公务员“推普”目标。 二是工作所需。不可否认的是,在基层尤其是乡镇一级机关,与群众打交道,当地方言是首选;另外在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自治县内,由于对民族主体身份的强烈认同,许多少数民族公务员认为民族语言是保持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因素,这也为“推普”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三是推广不够。虽然近年来,上海、重庆等省市政府对公务员推普工作开展相对积极,但是总体上很多地方政府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和重视程度还不够,在人事管理、组织制度等方面还能较大的提升空间,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务员群体的普通话水平。 

具体意见:一是要营造“推普”氛围。我省要借助微信平台、电视、网络等媒体,集中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积极开展公务员普通话大赛、主持人大赛、诗词朗诵大赛等各类比赛宣传推广普通话,为公务员搭建展示普通话水平的舞台。 二是要严格“推普”培训。我省组织人事部门要会同语委、教育部门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制度,参照目前人民教师50周岁以上不作普通话等级要求的办法,坚持“以训保测、以测促训”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规定的等级。 三是要加大“推普”督查。我省要成立以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一把手”总负责的领导机制,加强对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组织领导,语委和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当地推广普通话工作情况的督查,确保“推普”工作质量。 四是要加强“推普”考核。我省要将公务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的情况纳入机关绩效考评体系,对“推普”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要对政府新闻发言人、公务员面试考官、人民警察等职位设置高于其他职位的普通话等级门槛,真正做到公务员率先示范,积极推广普通话,也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