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我省是我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也是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根据“七普”数据显示,我省常住人口共8474.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850.53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21.84%,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372.65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6.2%,全省人均预期寿命已超过78周岁。随着高龄老年人数量增多,老年人的带病率、失能失智率不断上升。受计划生育政策等因素影响,我省家庭户规模呈持续下降趋势,加之随着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推进,大量青壮年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镇,导致独居老年人数量大幅增加,家庭传统养老功能弱化。目前,失能失智、独居老年人如何照护保障困扰着很多家庭,这类特殊群体的专业化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加。
问题分析:
(一)政策支撑力度不够。目前,全省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失能失智、独居老年人这类特殊群体的相关政策文件。失能失智、独居老年人的照护保障体系尚未全面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还没有做到全省覆盖,我市照护保险制度将于今年7月份在市区范围内试点实施。
(二)财政投入不足。目前,财政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兜底性、保基本的养老服务,在保障失能失智、独居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方面投入较少。2021年,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考核将特困人员及低保家庭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纳入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保障范围,虽然部分地区已将政府购买服务对象进行了扩面拓展,但尚未做到全覆盖。
(三)服务能力不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保障需要职业化的素养和专业化的养老护理知识。目前,一线护理员大多数是“50后”、“60后”下岗工人或农民工,年龄普遍偏大,学历层次不高,整体素质较低,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水平难以到位。由于养老护理员待遇不高、职业认同感不强,普遍没有年轻人愿意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养老护理招人难、留人难。
具体建议:
随着全省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人口老龄化、高龄化态势的不断加剧,失能失智和独居老年人长期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安全保障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为此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的参保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建立政府补助、医保统筹基金以及个人缴费相结合的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多渠道筹资机制,解决失能(失智)人员生活护理难题,减轻失能(失智)人员家庭经济负担,化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风险。
(二)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大力推进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社区嵌入式护理型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覆盖面,支持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为失能失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日间照护、短期托养等养老服务。
(三)优化居家上门服务。对政府购买居家上门项目清单进行优化调整,增加医疗保健、照护服务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项目,加强定期随访,并逐步将服务对象范围拓展至失能失智社会老人和独居老人。
(四)推动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聚焦满足长期居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卫生保健等服务需求,推动各地建设家庭照护床位,做好家庭照护床位支持政策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政策的有效衔接,推动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向家庭辐射延伸,更好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就近就便享受养老服务的需求。
(五)全覆盖安装一键呼叫装置。将独居老人纳入到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的范围,扩大省民生实事适老化改造的普惠面,通过为这一群体安装一键呼叫设备,织密独居老人居家生活安全网。同时,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的作用,开展“敲门”行动,定期走访探望独居老人,守住安全底线。
(六)加强专业化护理员队伍建设。创新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学制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实习实训”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模式。建设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员队伍,提升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完善养老服务人员激励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