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司法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机关和组织,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都十分重视,江苏各级法院少年案件专门审判机构全覆盖,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建设稳步推进,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有效开展,司法机关和各级政府部门更加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工作,未成年人犯罪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出现新的变化,未成年人犯罪亦凸显出鲜明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一、犯罪类型多样化。二、犯罪主体群体化。三、犯罪手段暴力化。四、辍学未成年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比例较高。
问题分析: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工作全方位开展。
具体建议:
以此为基础,如何进一步改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措施,助力谱写强富美高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出以下建议:
一、构筑家庭防线,营造未成年人良好生活环境
充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一是提高家长教育水平,强化网格内教育。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教育、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家长进行教育辅导,提高家长的素质,引导家长当好子女的“第一任老师”。二是提升家庭文明程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促进家长素质的提高和家庭文明程度的提升,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三是搭建家校沟通平台。将家庭与学校的双向交流变为家庭与学校、家庭与家庭的多向交流,进一步形成教育合力。四是引导外出务工家长返乡就业、创业。加大宣传力度,出台政策支持本土企业优先吸收返乡务工人员就业,促使更多外出务工人员尽量回乡创业就业,降低因家庭关爱缺失导致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几率。
二、构筑学校防线,创造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环境
一是树立正确育人理念。学校要坚持升学率与品德养成一起抓,既重教书更重育人,坚持全程育人、全员育人。教育主管部门要完善学校考评考核工作的指标体系,适时将“差生”转化率、违法犯罪减少情况列入考核范围,以改变一些学校面对考核压力,采取劝“差生”转学、退学,甚至瞒报学生违法犯罪情况等办法应付考核现象。二是全面加强法制教育。鼓励中小学教师,无论是专业课教师还是思想道德教师,都要承担起育人职责,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法治教育活动,将法治课时真正纳入课程教学体系。三是认真做好心理疏导。教育部门以“预防”与“矫治”为原则,通过成立心理咨询机构、配备标准辅导设施、健全心理咨询队伍,及时有效地为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增强未成年人心里自我调适能力、防御能力、承受能力。四是着力解决未成年人失学问题。教育部门要切实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或流失,确保适龄未成年人完全接受义务教育。同时积极推进职业教育,让初中毕业未升学的未成年人能够在职业高中或中专继续学习和接受培训。
三、构筑社会防线,打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一是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教育、公安、城管、文化、卫生、质检等部门要形成长效机制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配合强有力的群众自治和社会监督,合理合法地加大对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录像厅、图书出租等场所的监管、打击力度,努力消除各种精神污染源。特别是严格执行“上网实名制”,引入实时人脸身份信息比对技术,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二是拓展就业渠道。民政部门要加强对闲散未成年人的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等服务,提高其就业技能,提高就业率。三是建立专门帮教管理场所。探索建立“政府购买+个人承办+司法介入”的阳光学校就读方式和“政府出资+公益赞助+司法介入”的未成年人观护基地,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介入,为教育、挽救、矫正未成年人提供专门受教育场所。四是建立长效帮扶措施。一方面由团委、妇联、关工委等单位牵头,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志愿者、政法干警等与未成年特殊群体建立长期结对帮扶关系。另一方面成立关爱儿童帮扶志愿者服务机构,感召凝聚社会爱心人士,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把困境儿童拉出泥潭,让孩子的生活充满阳光茁壮成长。
四、加强理论研究,组建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机构
建议各地依托当地院校法政学院的科研力量,建立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所或研究中心,吸收教育、公安等领域研究人员参与,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各领域专家学者的调查研究和长期跟踪等手段,科学分析甄别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各种因素,找准问题所在,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