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为此,各地各部门都在着力把加强基层社区治理创新置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去谋划。
问题分析:
社区作为与人民群众互动最多、最为亲密的基层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智能化管理应用不足,亟需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社区是一个包罗医疗、养老、教育、应急、环保、科宣等多个功能的复杂治理系统。在目前社区实有人口、房屋信息采集的过程中,普遍采用的还是人工上门排摸,而智慧社区建设目前由于多头管理统筹难、老旧小区资金难等问题,影响了智慧社区的建设进程及基层社会治理效率的有效提高。
二、基层行政承载能力紧张,亟需培养治理人才队伍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政府各个层级、各个部门的政策任务,最终下沉、汇集到基层完成。随着快速的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不断产生各种新生的复杂的社会治理事务,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功能和任务呈现出扩张和增加态势。随着上级条线赋予的越来越多的职责以及各种台账检查要求,社区工作量大大增加,同时随着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手段的不断更迭,社区治理更加需要年轻人的参与。而考入社区的优秀大学生往往由于社区人员偏低的工资待遇和较少的晋升渠道,选择离职或再次考走,基层社区治理因此缺乏坚强的后备力量。
三、精细化治理水平有待提高,亟需人性化的服务供给
社区治理精细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最根本的是要注重以人为本,倡导服务为先。社区应付各种行政性事务占用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与居民的沟通服务时间被大大压缩。如此一来,社区很难再承担一个调停者、缓冲者、倾听者的角色,一些暗藏着的社会矛盾将失去重要的疏解渠道,或将迎来更加激烈的矛盾爆发。
具体建议:
“微治理”作为精细化社区治理的一种形式策略和态度意识,以“治理事务从微处入手,治理策略精细入微”为特点,在基层治理中凸显出重要的价值效能。从细微处入手,从解决人民群众身边小事开始,搭建一个“微”平台,理顺一个“微”机制,做好贴心“微”服务,用“微治理”推动基层治理创新,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此建议:
一、整合多方资源,搭建智慧“微”平台
建议各地建立区一级的“智慧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部门和板块联合机制,逐步推进数据共通,切实推进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数字化赋能社会治理。要拓宽老旧小区智能化改造融资渠道,激发各方参与积极性,通过政府财政支持、居民合理出资、社会力量参与等渠道来筹措改造资金。利用智慧社区平台,推动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治理数据资源共享,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推动形成“平台互联、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的智慧城市管理治理体系。拓展延伸服务功能,助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融合线上审批服务功能,打通政府创新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推进权力下放,理顺治理“微”机制
建议在“区—街道—社区—网格”治理网络中,以街道作为居中统筹资源的关键,向社区和网格下沉权力和资源,将社会治理创新的阵地前移到社区和网格,逐步实现社区自治和居民自主管理。统筹规范面向社区的督查检查,清理规范工作台账报表、创建示范等项目,建立职能部门工作进社区的行政事务准入清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认真明确部门行政权力和基层自治权力的界限,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划分权责清单。加强社区治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编制资源向社区倾斜,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如规定晋升中层干部要求达到最低社区服务年限),参考大学生村官优惠政策,给予大学生社工薪酬补贴、特招岗位等特殊待遇。加大社区治理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好社区开展社会治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畅通各类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推动多方参与、协商沟通、多元主体、共同促进的良性基层社会治理局面形成。
三、秉承绣花精神,创优贴心“微”服务
我们要立足于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用“绣花精神”做好贴心服务。一是要治理方式不搞“一刀切”;二是要服务配套建设不断提升;三是要将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手段创新融入服务,为居民提供更为便捷、精准的个性化服务。四是要充分发挥社区党支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动作用,以及社会组织的协同共治作用,努力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五是要认真落实服务质量长效管理,借助智慧社区服务平台满意度反馈机制,强化服务长期质效监督考核,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让群众体会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