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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2 关于推动数字长三角建设,助力区域产业经济深度融合的建议
日期:2022-01-19 提案者:致公党江苏省委

调研情况: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更加聚焦高质量发展,拥抱数字经济,推动产业升级,改善供需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持续优化。新时代背景下,长三角各省市均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首要任务之一,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进程日益加快,《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更是从国家顶层设计层面,推进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要素整合。数字长三角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所面临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亟待探索解决。

问题分析:

1、数字长三角建设缺乏法律制度的支撑。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已明显无法跟上数字产业发展步伐,对数字著作权界定、流通及保护起不到应有的促进作用。从长三角区域网络交易类平台和信息内容类平台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存在许多未能解决的基础性问题:网络购物虚假宣传、网络售假行为缺乏法律制约,网络侵权现象有增无减,网络平台的数据产权未能得到法律明确。

2、缺乏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标准。现阶段长三角数字经济的标准多数呈碎片化状态,表现为:工业互联网建设标准的碎片化,工业设备的互联通信有较大的难度,企业上云受到阻碍;数字贸易建设标准的碎片化,各国跨境电子商务政策不同,难以确立通用实行标准;智慧城市建设标准的碎片化,互联网医疗收费制度的欠缺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等;产业数字化的标准碎片化,智能工厂、无人工厂、传统园区的智能化改造缺乏相关的规范和标准的支持。

3、在全球数字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不强。长三角数字经济仍缺乏与自身经济规模相符的全球技术话语权,很多基础性、关键性软硬件数字技术仍然受制于人。企业数字化基础仍比较薄弱,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数字化普及率、核心环节数控化率仍然偏低,数字经济的助推作用并不显著,缺乏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大型数字经济企业。

4、政府数据治理水平有待提高。存在区域间信息传递不顺畅,数据联通、整合与共享不足。数据监管治理体系不完善,“数据孤岛”问题严重,数字经济创新活力受到影响。同时,数据安全监管体系不足,法律和政策保障缺失,企业和个人信息数据过度采集,不当使用和非法泄露问题屡见不鲜,影响企业和用户对数字经济相关业态的担忧和不信任,也将抑制数字经济消费市场的发展。

5、中高级数字人力资本极其短缺。数字人才的供应特别是高端数字人才供应,受到数字人才保有量不足和数字人才培养周期长的制约而严重短缺。此外,需求端的数字素养也同等重要,目前长三角区域仍有很大部分消费群体无法掌握或缺乏数字技能,不能享受数字经济带来的生活便利,需求端的“数字文盲”程度可能比供给端更为严重。

具体建议:

1、完善与强化顶层设计。加快数字长三角立法进程,推动数字经济法律法规的“立改废”,优先解决旧法规与新业态之间的矛盾。出台个人信息保护、在线消费者保护、数字知识产权等数字经济国际化必需的法律法规。通过建立网络秩序来严厉打击网络诈骗、贩卖个人信息、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长三角数字经济要素交易机制,加快出台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交易的相关配套制度,疏通数字技术质押入股等资产化通道,引领资本市场对长三角数字经济发展给予有效支撑。

2、打造数字长三角经济深度融合的规范标准。构建数字长三角的融合标准,以数字标准化引领数字长三角的健康有序发展,实现数字化转型管理。长三角区域的各省市可协商确立统一规范的标准文件,尽快建立起统一、综合、规范、开放的标准体系。尽快制定出台适合长三角发展实际的数字经济评估标准体系,明确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统计范围,使数字经济的发展有具体的评估标准,有利于推动数字长三角的一体化发展。

3、提升数字长三角的数字话语权。合力打造长三角大数据中心,进一步消除数据资源跨行政区流通和存储的壁垒,联合开展大数据关键技术攻关,协调推进长三角大数据交易中心、具备E级计算能力的超算中心等建设,协调推动基础数据库和区域信息枢纽港建设,支撑数字经济与智慧城市发展。充分利用产业优势,推动长三角产业数字化高质量发展。数字长三角结合实施国家“两化”融合战略,深入推进工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和服务业数字化,创新智能制造等产业新模式,实现产业转型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4、提升政府数据治理水平,打造全国政府数字化转型示范区。打造“一站式服务”,整合浙江“最多跑一次”、江苏“不见面审批”及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等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通过建立整合、开放、协同、创新的数字化平台,打破传统的政府职能边界,实现全面整合,为用户提供单一窗口的“一站式服务”。建立长三角政务数据流通平台,提升政府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城市治理的水平。在三省一市现有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已有“城市大脑”间的协同服务机制,激活长三角城市“大脑”政务服务功能,重构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系统,实现系统集成、业务协同。

5、加快培育与开发数字人力资本。长三角三省一市应优化数字经济生产力布局,高水平打造数字经济核心区、特色小镇、国家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多层次数字经济发展平台,吸引数字人才集聚。共同实施数字经济引智工程,积极引进数字经济领域领军人才,联合培养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数字名家”和实用型“数字工匠”,推动三省一市数字人才标准互认和跨区域流动与优化配置,强化数字经济发展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