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党的十九大提出,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能源发展改革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把发展风电作为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我们必须认识到,海上风电建设,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举措,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必然选择,也符合“江苏要努力在全国率先实现碳达峰”的整体目标。
我省拥有海岸线约954千米,平均最大风速在11米/秒以上,海上风电场年发电量可比陆上高出50%,风能资源潜力巨大。近年来,我省海上风电快速发展,装机容量已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截至2020年底,我省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681.6万千瓦,占全国的62.7%。
问题分析:
但是,我省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不断提升的同时,也面临着挑战。风电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单个风电开发项目需要几个亿,甚至十几亿的投资规模。根据中央《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22年1月1日起,海上风电项目将取消中央财政补贴,由地方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支持。我省脱硫煤标杆电价为0.39元/千瓦时,若以此作为平价标准,相当于腰斩当前0.85元/千瓦时的电价,海上风电项目单位千瓦造价需要降低到12000元,并且年利用小时数达到3500小时。然而,目前我省海上风电单位千瓦造价为14000元/千瓦-16000元/千瓦,年利用小时数仅为3200小时。这让我省海上风电产业突然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具体建议:
为了帮助我省海上风电产业尽快摆脱困境,成为真正意义上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建议:
一、加快建立省级风电产业财政补贴制度
海上风电产业发展需要政府进一步支持。建议我省在中央财政补贴退坡后,出台补贴政策继续接力。在电价补贴、税收返还、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向平价过渡。鼓励相关地市政府配套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
二、引导规模化发展促进降本增效
规模化获取资源、规模化开发项目,可大幅降低前期、建设和运维成本。建议因地制宜地建设数个千万千瓦级以上的海上风电基地项目,推进海上风电大规模发展。优化建设运营分工,比如:海上风电发电部分由开发企业负责投资建设,海上升压站电源送出部分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或由海上风电开发企业联合投资的模式进行建设。
三、推动海上风电关键技术创新
聚焦海上风电产业链“卡脖子”问题,由省科技厅牵头,加大科技攻关力度,提高装备国产化率,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国产化突破;支持我省风机制造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大容量、抗台风机组研发。开展全生命周期、多维度的技术经济评价,建立引导海上风电科技创新的差异化政策扶持机制,营造鼓励创新的政策环境。联合相关顶尖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江苏省海上风电发展产业联盟”,提升海上风电产业整体研发及制造水平。
四、推动海上风电产业商业模式创新
推进产业链协同和创新链互补,大力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与海洋牧场、海水制氢、能源岛建设、观光旅游、海洋综合试验场建设等相结合,实现海洋资源立体化、集约化开发利用,实现海上风电开发效益最大化。
五、做好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保障工作
各地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发展海上风电作为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和保障能源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充分做好我省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我省发改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海事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定期交流对接信息,形成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加快开发建设的合力。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承诺制度和奖惩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由省发改委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