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22年提案
0140 关于加强村庄规划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日期:2022-01-19 提案者:唐红新

调研情况:

党的十九大报告划时代地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这是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作出的重大战略安排,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统领我国农村发展的总抓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村庄规划工作在这个系统工程中起着十分重要基础作用。村庄规划是推动村庄建设及发展的根本依据,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属于国家政府宏观调控的可行手段,也涉及到区域经济人口、社会资源与环境等多方面的协调发展。近年来,村庄规划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村庄没有编制规划,即使编制了村庄规划也是概念模糊难以落地或就事论事应付了事,有具体规划的也很少按照规划实施。规划意识淡薄、村庄布局不合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土地利用粗放、农村闲置土地浪费严重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各自为战、各行其道的乡村建设模式将会影响镇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进而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问题分析:

一、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村产业导向不明确,阻碍村域经济的发展。

多数村庄规划呈现出产业特色发掘不到位、产业导向不明显等特征,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难以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村庄规划水平、标准较低。

一是村域规划水平普遍偏低,破坏村民宜居氛围。有的村庄“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村民建新不拆旧,废弃地及空置房屋不断增多,土地浪费严重。全面治理“一户一宅”之后也只是在原址拆旧建新,新旧无序交替,无统一规划布局。村民建房施工队伍大多为个体工匠拼凑,根据个人喜好随意确定外观形式,缺乏整体风貌。

二是村庄规划大多存在规划单调雷同、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配套不到位的情况。往往是沿公路“走廊”式的规划布局,因历史原因,老庄台的道路、水电、绿化等基础设施难以系统规划,学校、公共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配套,污水处理工程零星有建,但多数闲置不用,造成大量公共资源浪费财力浪费,难以满足农民群众生活需要。

三是乡村环境治理难度大资金难落实。村庄造血功能不强,老龄化严重。日常保洁需要各村筹措资金用工,环境治理经费压力大,有心无力,有的村庄仍然呈现脏乱差现象。

(三)村庄规划执行力不到位,建设管理乏力。

一是规划执行不到位。参与规划编制的村庄,对规划重要性认识不足,大多是停留在编制的阶段,在建设过程中缺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存在随意性和变更规划的现象。

二是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偏低。村域规划的建设机构一般由乡镇、村委会统筹安排。乡镇、村庄疲于应付考核类硬指标和各项检查,无专人监管村域规划的实施进度、质量。乡村管理、懂技术的规划建设人才缺乏,人员老化。

具体建议:

为了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更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建议:

(一)提升村庄规划意识,加强规划引领。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加强调研,综合考虑镇村区域资源环境禀赋、产业发展基础、地方人文特色等要素,注重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坚持规划先行,树立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理念,在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方面,因地制宜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方案,做到乡村振兴事事有规可循、层层有人负责,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搞建设。

(二)加大对村庄规划的指导督促力度,确保村庄规划科学可行。持续加强对乡村规划编制的督促和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完成市域所有乡镇总规修编,实现市域行政村村庄规划全覆盖,为乡村规划管理提供法定依据。强化市域乡村规划管理,切实解决农村农民建房存在的缺乏规划、管理不严、农民违法占地建房、违反规划建房、乡镇(街道)政府违法违规审批建房等突出问题。

(三)建立行之有效的乡村规划执法联动机制,保证乡村规划执法到位。通过执法体制改革,建立乡镇规划、建管、国土、公安以及村(居)委会等部门为一体的违建监管、预警联运机制,制定行之有效的举报奖励制度,做到乡镇、村(居)委会层层巡查和快速查处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并拆除早期违建。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提高规划执法水平和效率。一是要建立协作机制,各涉及部门要定期协商、相互通报,形成执法合力;二是执法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有效提升法律意识,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过程程序合法;三是强化规划批后跟踪管理力度,发现有违法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和调动村、居两委的自治组织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乡村“两违”突出的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要予以严肃问责。

(四)建立专项资金,为村庄规划管理提供资金保障。保障村庄规划前期编制的有效进行的同时,也避免了在规划实施阶段各部门的推诿扯皮,推动村域规划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