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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8 关于加强农村资源、资产和资金统筹管理,助力全省乡村振兴的建议
日期:2022-01-19 提案者:汤卫明

调研情况:

围绕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对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赴当地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和财政局等部门以及当地镇区和村开展实施调研,了解当前在这一方面仍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问题分析:

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实践,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的重大使命的重要任务。“十三五”期间,我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通过强化投入保障、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等途径,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和社会文明程度高的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初步美好愿景已初见雏形。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年和探索实现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如何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发力点至关重要。从当前我省的工作实际来看,无论是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还是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推进乡村振兴和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局面已全面形成,但在推进过程中压存在不少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有农村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对乡村振兴的保障力度不够。相比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发挥土地制度优势推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仍存在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实现不充分、土地增值收益用于“三农”不足、建设用地安排“重城轻乡”等问题,急需破解农村土地“不能用、用不好”困局。二是现有农村资产对乡村振兴的支撑力度不够。相比我省在农用地、养殖水域等农村资产的规范规模流转,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仍存在较多的镇村闲置资产仍处于“沉睡”状态不能形成有效资产,一些被长期占用的农村资产存在低价出租和违规发包现象,急需破解农村资产“没法管、管不好”困局。三是现有农村资金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不够。相比其他领域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一方面存在农村资金来源单一,融资困难,难以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等问题,另一方面存在农村资金投入管理分散,使用效率不高等不足,急需破解农村资金“没法统、统不好”困局。

具体建议:

针对以上我省农村“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用改革的思路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土地资源作为农村最重要的资源和推进乡村振兴最有力的要素,用好用足农村土地资源对推进乡村振兴至关重要。要解决当前农村土地资源“不能用、用不好”的问题,关键之举是一是要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去化解当前的瓶颈之约。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事项。从我省的实际来看,农村土地征收方面,我省对因城镇化和工业化推进而需要的农村土地征收已经按最高标准给予被征地农民规范多元的保障,但对当前我省大力开展的散乱污整治和三优三保而形成的农村土地征收亟需出台完善对相关村和农民的保障机制。一方面由于一些在村里的小型企业的因上述原因被拆迁造成了村级经营性收入明显减少,另一方面村级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需大量的资金予以投入。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我省虽有工作计划,但仅有少数地方破冰,仍未全面推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对国有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具有地块小、成本低、取得快的优势,受到小微企业和新产业新业态的普遍青睐。浙江德清洛舍镇东衡村众创园项目,就是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入市,将原先的小码头、小矿山、小化工等用地,拆除复垦后集中起来打造的钢琴小镇。浙江德清通过这项改革试点,集体收益1.8亿元,惠及10万余农民。相比浙江和其他先进地区,我省应切实加快这一利村利民的工作进度。在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我省的一些已建设的特色田园乡村对此需求很大,我们要同样借鉴浙江德清通过盘活存量宅基地改造民宿530家,每户年均增收5万多元的成功做法,按照2018年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的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二是要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我们要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一是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允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设施等建设。二是统筹增量存量加大用地保障。《通知》规定,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同时把着力点放在存量挖潜上,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或用于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

二、用创新的举措优化农村各种资产。通过多年的发展,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了大量的资产,尤其是能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不竭动力的经营性资产。当前我省应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村长远发展的村级财富积累机制,是破解农村资产“没法管、管不好”问题的有效途径。原农业农村部韩长赋部长就曾经说过“大量的集体资产,如果不盘活整合,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存在流失的风险。”应此必须用创新的举措切实优化农村各种资产。一是要切实摸清家底,在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做大村级集体资产的蓄水池,杜绝资产的跑冒滴漏。二是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运作。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理收回被占用的集体资产资源,清理整顿低价出租、违规发包等行为,推动清理规范后的资产资源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与此同时也要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将农村的“四荒”地、零散地块得到有效利用,有力推进农村零散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集中,加强闲置资源的利用,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提高了农民收入。三是要突出重点,盘活农村“沉睡资产” 激发乡村振兴活力。我省的农村历史上就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各村都重视建设学校、村部、仓库等,而全省村级企业发展较早,也建设了一大批老厂房,加上全省原来自然、行政村数量多,因此现在的行政村都普遍都有旧村部、老校舍、废弃厂房等村级固定资产,这些都可以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宝贝”。当前的工作重点是要支持对这些旧村部、老校舍、废弃厂房等进行升级改造,变闲置资产为有效经营资产。由于这些资产建设时间较早没有及时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以及土地规划的多次调整,造成全省农村这些资产普遍存在难改造的问题,为此必须用创新的举措切实加以推进,让这些资产不再闲置下去,为兴旺农村产业添砖加瓦。

三、用整合的办法统筹农村各项资金。近几年省、市、县和镇四级政府加大了对三农工作的投入,各种惠农资金源源不断流入农村,全省各村通过自身发展也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加上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也普遍看好农村,应该说全省各村能调配的资金还是比较富裕的。当前我省应进一步统筹协调农村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是破解农村资金“没法统、统不好”问题的有效举措。一是要财政支撑,资金共整。切实发挥地方政府的杠杆和引导作用,整合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及乡村农业产业项目等财政投入资金,探索建立源头整合、简政放权、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长效机制,形成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集中安排、科学投放、重点扶持、高效使用的运行管理方式,有效解决涉农资金“碎片化”投入问题,充分发挥整合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效应。二是金融服务,风险共担。对接金融部门,加快普惠金融服务点配套设施建设,缓解农村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探索“金融机构+乡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农户”的服务模式,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农业保险体系,缓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及农业投保等相关方面难题,消除金融资本“不敢投”的顾虑,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分担农村金融风险。三是社会投入,利益共享。加快构建支持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通过以奖代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全面加强政府服务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平台建设,为社会资本投资乡村振兴提供项目信息、规划、土地、建设、运营等一揽子服务,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尽可能避免“想投资找不到地方,想引资找不到资本”的困境,提高社会资本投资效率,降低社会资本投资风险。引导社会资本要重点投向美丽乡村、乡村旅游业、乡村生活服务业、农业生产服务业、优质高效农业、绿色循环产业等产业,实现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双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