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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关于发挥产业集群优势 推进长三角文化产业一体化的建议
日期:2022-01-20 提案者:陆延青

调研情况:

长三角一市三省从共识共谋走向共同行动,不断推进文化产业一体化进程。搭建长三角文化市场整合平台,制定长三角文化市场互惠政策,签署文化产业合作战略联盟,都标志着长三角地区文化产业畅通的跨界协调机制与健全的治理体系正在加速完善,政府主导的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区域合作项目正在朝纵深方向发展。江苏省把握国家战略机遇,以内部提升与外部联动相结合的发展原则融入长三角文化产业一体化的进程中:对内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创新主体,搭建文化大数据平台汇聚领域专业人才;对外积极参与长三角文化产业投资联盟、长三角文旅产业联盟等,共建文化市场监管联动机制。尽管成效显著,现阶段依然存在发展不平衡、布局同质化等问题。 

问题分析:

(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正反馈累积效应机制下,优质的文化产业集群倾向于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区域,以2021年度创建的16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为例,其中50%位于苏南地区。政策、资本、人才、技术资源不断向南京、苏州等区域集中,非核心城市的文化人才、资金等要素流失严重,核心城市释放的虹吸效应强于辐射效应。这种不平衡的问题不仅发生在城市之间,还发生在龙头文化企业与中小型企业之间。由此,长三角文化产业一体化的进程中,非核心城市、中小型文化企业因为产业基础不匹配,难以从联盟中获得红利。 

(二)布局同质化的问题。一方面,同根同源的文化纽带给长三角各区域依托本土特色文化资源进行创新性、差异性转化带来难度。另一方面,长三角一市三省围绕文化产业一体化展开的合作多是协议、倡议、联盟等形式,约束力不足。这种约束力的欠缺来源于行政边界带来的部门间利益平衡问题,使得实际工作中各行政区趋向于尽力回避因文化资源和产业要素跨域重组带来的利益不确定。因此,真正与文化资源共同开发、品牌建设和要素资源空间配置相关的统筹措施并没有实质性的推进,进一步导致了长三角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呈现出的布局重复、产业结构同化等内耗式竞争现象。 

具体建议:

(一)完善文化创意人才的引进、培育、流动机制。组织开展实施长三角文化产业人才行动计划,吸引文化创意领域的领军人才和团队集聚,鼓励各地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差异化完善人才培育引进机制。优化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模式,成立专业团队定期梳理各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及关键技术,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教育与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建立长三角文化产业人才供需网和高级文化产业人才数据库,通过奖励补贴鼓励文化创意人才资源以柔性流动的方式在核心城市与非核心城市之间、龙头企业与中小型企业之间的灵活共享。 

(二)加强文化金融机构合作,打破区域间行政区划限制。在文化金融相关经营及管理上做到区域间政策统一、区域间协同办理,鼓励江苏文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联动,推动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担保公司以及其他聚焦文化领域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动衔接,积极推广投、贷、保联动等多种服务模式创新,鼓励江苏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开展股债联动业务,实现对文化企业信贷投放的风险收益匹配,并不断扩大其区域内覆盖范围。发展针对中小微文化企业融资的小微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机构,分散配置长三角文化金融资源。 

(三)推进文化与科技的纵深融合,保障创意成果转化落地。将文化和科技融合技术研发纳入省基础研究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等支持范围,部署一批重大文化和科技融合项目。重视文化资源与以5G为核心的科技资源的融合,将科技成果渗透到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的各个环节,推进文化科技融合研发平台、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专业化、高水平、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孵化中心,孵化具有原创性技术成果的文化产业项目。 

(四)打造“专精特新”文化集群品牌,形成区域分工合理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擦亮集群文化标识,助力集群高质量发展。加强长三角文化品牌产品、领军文化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长三角文化产业博览会和进口博览会的溢出带动效应,集聚更多全球优质文化资源,扩大国际文化影响力。鼓励和支持代表“精彩江苏”品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以商业方式进入国际市场,不断扩大贸易份额。通过长三角地区的分工合作,避免同质化、低效率发展,形成资源特色显著的文化产业集群。